同时,财政部门今年首次安排900万元,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15个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通过高起点的示范点建设,带动全省集中育秧工作。工厂化育秧中心采用玻璃钢构建设,具有温控、湿控、分层自动化秧架和秧苗输送装置。育秧工厂还根据季节变换,用于烟苗、菜苗、花卉苗等的培育,发挥综合效益,深受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的欢迎。目前全省示范点已基本建设完成,部分已投入使用,为破解福建省水稻机插育秧难题提供新方法,推动全省机插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为将农机专业合作社打造成为促进农机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示范、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增收的综合体,福建省农机局着力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示范带动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13年6月,福建省已有26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列入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有16家部级示范社、73家省级示范社,其中莆田市荔城区华龙农机专业合作社荣获“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耕作规模在5000亩以上的合作社达89家。合作社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主力军作用。
黑龙江农垦:多管齐下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近年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始终以加强农机标准化管理为手段、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开展以农机管理标准化和农机田间作业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农机标准化农场达标与创新活动,提升了农机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了农机具停放管理标准和农机具技术状态水平,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与质量。
第一,坚持农机标准化管理,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十五”以来,垦区坚持开展“农机管理标准化农场达标与创新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农机标准化农场达标条件,每年由农场自检,管理局推荐,总局检查验收,对符合农机标准化条件的农场给予命名表彰。每隔五年修订一次标准化农场检查验收项目。一是建立健全农机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开展农机标准化管理,垦区各级建立健全农机管理机构,配备农机管理干部及技术管理人员。目前,9个管理局均设有农机管理部门以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113个农场设有农机科和农机监理所,各管理区、作业站均配有农机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现有各级各类农机管理技术人员达2100余人。二是改善农机具管理基础建设条件。垦区坚持加大农机基础建设投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建设一大批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机务区或现代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仅2012年,垦区用于农机基础建设投资达4.2亿元,新建或改扩建场库棚123万平方米。在解决农机基础建设资金渠道上,大部分农场将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农场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部分农场将基础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农业发展项目,有的则采取了“自助共建”等形式。三是加强农机具停放管理标准化。近年来,垦区在农机具停放保管上坚持推广“全、齐、净、垫、涂、松、卸、封、美、好”为内容的农机停放管理“十字标准”。在机具入场库保管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十字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四是加强农机具技术维护保养。垦区始终坚持农机具维护修理制度,监督指导有机户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按时进行维护保养。同时坚持农机具常年检修,在各作业阶段组织技术人员指导驾驶员进行农机具全面检修。
第二,坚持农机标准化作业,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质量。垦区始终坚持“农机农艺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农艺措施要求,制定各作业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操作规程,科学组织农机田间作业。一是坚持农时质量标准。按照农业技术要求,适时组织耕整(深松、旋耕)、起垄、播种(插秧)、田间管理、收获等机械化作业,提倡应用大马力机具,采取复式作业模式,提高生产效率,做到不误农时。在2013年春季遭受严重春涝灾害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机械化的优势,抢抓农时,4300万亩农作物全部播插在高产期,为农业丰产丰收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坚持作业质量标准。按照农业技术要求,垦区制定了各项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同时,垦区还推广使用GPS卫星定位自动驾驶导航设备,提高作业精准度。三是坚持检查验收制度。在各项作业实施过程中,各农场始终坚持由驾驶员、农户、基础管理人员三方检查验收制度,每项作业必须填制《作业质量验收单》。对作业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农户、管理人员有一方不予签字,则不予兑现农机作业费。能重新作业的项目要重新作业直至达到标准。不能重新作业的项目,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处罚,扣减作业费,赔偿农户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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