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个坚持”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2008年以来,黑龙江省组建现代农机合作社817个,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这种综合经营性合作社已经成为重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五个坚持”为主要方式,走出了一条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
第一,坚持先建后配,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为改变农机合作社自营土地不足的现状,黑龙江省农机局明确了在种植业合作社基础上组建农机合作社的思路,在组建上做到了“三个保证”。一是保证入社面积。省农机局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要求旱田合作社入社土地5000亩以上,水田合作社入社土地3000亩以上。2012年,全省平均每个合作社入社土地0.75万亩,同比增长74.4%。二是保证入社人数。省农机局要求旱田入社户数120户以上,水田入社户数80户以上,对覆盖人数多的合作社进行优先扶持。2012年全省平均每个合作社入社户数201户,同比增长74.8%。三是保证规范运行。省农机局严把申报合作社运行质量关,要求种植业合作社运行一年以上,账目齐全、产权明晰、分配合法,且运行良好,让农民真正受益。2012年,全省平均每个合作社盈余204.1万元,是2011年的6倍,盈余最高的克山仁发合作社实现2758万元。
第二,坚持因地制宜,提高装备使用效率。在建设规模、装备配备及装备采购上,省农机局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地域和不同需求来确定,保证合作社处于平衡状态。一是规模适度。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原则,每个现代农机合作社投资规模原则上500万—1500万元。建成运营后,随着入社成员的增加和入社土地规模的扩大,再按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政策逐步扩大规模。二是配备科学。省农机局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和实地调研,根据入社土地面积及未来发展规模,按照全程机械化作业标准来科学配备农机装备,制定《现代农机合作社配置标准》,保证农业机械的先进性、配套性和适用性。三是采购合理。省农机局负责制定配备标准和采购目录,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需求,按目录自主选型,由市地进行统一招标采购。
第三,坚持依法办社,保证大多数人受益。省农机局指导合作社依法规范经营,使农民与合作社成为了利益共同体,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土地入社的积极性。一是合理分配。坚持依法分配,入社土地视为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收益不得低于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同时,合作社初期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也可实行保底分红或保底分粮等办法。二是国投量化。为避免国家投入成为少数投资者的匹配资金,省农机局要求合作社按照规定将国有资产平均量化到当年入社成员,作为分配依据,让广大农民充分受益。三是产权明晰。省农机局指导合作社提取公积金记入成员个人账户,并等同投资参与下年盈余分红,合作社自身没有无主资产,不出现未分配盈余,合作社的每一份资产都记在成员的账上,使入社成员与合作社的利益关系更加明确。
第四,坚持平台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省农机局坚持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发挥阵地优势,助力合作社加速发展。通过搭建监管平台、服务平台和培训平台的方式,对合作社农机装备作业过程、作业量及农机现状进行统计和管理,免费为合作社提供种植技术、经营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
第五,坚持政策扶持,推动农机服务组织快速健康发展。省农机局对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分配机制合理的现代农机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通过建立规范社名录、开展示范社竞赛、实行以奖代投的形式鼓励农机服务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宁夏:大力建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按照“以农机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以农机合作组织带动规模经营”的农机化发展思路,从提升农机服务组织服务层次、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领域入手,积极培育扶持农机作业服务公司规范化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促进了农机化健康、快速发展。计划到2017年,全区建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数量达到100个,平均每个县区4—5个。
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的发展呈现出四个鲜明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加快。自2009年宁夏组建第一批6个农机作业公司以来,全区每年验收合格的农机作业公司数量达到10—15个。目前,全区建成的农机作业公司数量达到42个,每个县区平均2个。二是组建形式多样。包括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在农机合作社的基础上提升组建;由科技特派员带头联合部分农机大户共同组建;由几个农机大户共同组建;由村集体联合部分农机大户共同组建。三是服务能力增强。2012年,全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流转土地近10万亩,完成农机作业面积170万亩,实现纯收入1400余万元,平均每个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盈利30余万元。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四是管理逐步规范。宁夏制定了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等,每年对农机作业服务公司进行考核和评星定级,召开观摩和经验交流会,促进了农机作业公司规范运营。
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的发展对宁夏农机化有很强的推动作用。一是提升了农机化整体工作水平。随着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增强,宁夏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2012年达到了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蓬勃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和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步伐,在夺取宁夏粮食生产“九连增”、农民增收“七连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整合农业生产要素的作用,解决了农机部门包不了、村级集体统不了、一家一户干不了的问题,满足了农户对农业机械的不同需求,推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机作业服务公司以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订单作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带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合理流转,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了机具的使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三是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各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充分发挥农机作业公司在农机安全教育、农机具检审验、农机维修等农机安全工作中的牵头引领和安全堡垒作用,分别与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和驾驶员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逐步由过去农机监理机构面向机手的安全管理变成了农机监理机构面对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作业服务公司面对驾驶员的管理。四是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全区258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含农机作业公司)拥有各种农机具2.13万台,农机作业面积达到500多万亩,占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的近1/3。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土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有效整合,增强了农业的物质装备基础,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山西:扶持和推动一个不能少近年来,山西农机系统强化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制度建设,引导规范发展,坚持以赛促建,实施建管并举,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呈现组织数量持续增长、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山西省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省农机局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2010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近1.4亿元,扶持农机合作社和维修网点800余个。资金主要用于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的机库棚建设与维修设备的购置。省农机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将深松整地、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柠条平茬等农机化项目优先安排合作社实施,为农机服务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共注册农机合作社1650个,超过15万元农机资产的农机大户4700多个,一般农机户85万个,拥有证照齐全并入网管理的农机维修网点2600多个,农机中介、农机服务站(队)等其他形式的服务组织3500个。农机服务组织数量的快速增加,带动了全省农业机械总量的快速增长,推动了全省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的稳步提升。四年来,全省玉米、薯类机收水平分别提高34和20个百分点,分别达到37.2%和38%,机械化综合水平提高了14个百分点,达到了58.4%。
以赛促建,建管结合,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质量。从2011年开始,省农机局连续三年与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共同开展了农机社会化服务劳动竞赛活动,以玉米和马铃薯机收、秸秆还田、农机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等机械化作业为竞赛内容,以投入机具数量、完成作业面积和服务态度、作业质量、群众满意度为评判标准,组织全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及农机管理服务人员开展了竞赛活动。2011年,全省评出了23个优秀组织单位、32个优秀农机合作社和98名优秀农机操作手,分别给予“五一劳动奖”表彰;2012年,评出31个先进单位、20名先进工作者和40名优秀农机操作手,分别给予集体和个人记功表彰。几年来,通过组织劳动竞赛活动,全省农机合作社的机具数量大幅增加,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维修网点的基础建设日趋规范,维修能力逐步提高。2012年全省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以占近30%的机具份额完成了全省2/3的农机作业量;农机维修点年维修农业机械80.2万台(件),承担了全省近3/4的维修量。有50个农机合作社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有6个农机维修点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机维修网点示范点”。全省还有85个农机合作社被评为省级“亮点”合作社和示范合作社;全省评出一级农机综合维修点41个,二级综合维修点283个,三级综合维修点481个,专项维修点1759个。
宁波:推进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建设为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服务中的作用,突破全程机械化作业中的育秧瓶颈和烘干难题,进一步提高服务组织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近年来宁波市农机局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开展了区域性育秧、烘干、维修等专项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已创建了316家农机专业合作社、352个育秧中心、52家烘干中心、8家4S维修中心和合作社维修中心、5家农机化综合服务中心,2012年全市水稻机耕、机收、机插水平分别达到了99%、99%、54%,耕种收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了86.2%。
一是建设育秧中心,突破全程机械化的瓶颈。宁波市在重点产粮乡镇、村开展了以农机合作组织、种粮大户为对象的区域性育秧中心建设。通过育秧中心推进工厂化育秧、规模化育秧,有效地破解了机插育秧环节的技术瓶颈。目前,宁波市已建设季供秧能力500亩以上的规模化育秧中心352个,工厂化育秧中心78个,育秧中心设施大棚面积近27万平方米。育秧瓶颈的突破,推动了机插面积的快速增加,2013年,宁波市规模化育秧占70%以上,水稻机插面积增加到72万亩,机插率达到56%,在全省率先进入了水稻栽植以机插为主的新阶段。
二是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初步解决了粮食安全生产的问题。为减少长期阴雨影响,减少粮食损失,降低粮食翻晒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2010年,市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宁波市粮食烘干机械化的意见,开展了以水稻种植布局为基础,以农机合作组织为对象,以粮食生产功能区机械化烘干为重点的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宁波市已建粮食烘干中心50多家,其中有33家已被认定为市级粮食烘干中心。烘干中心批次烘干能力达到8270吨位,烘干率达到65%左右。
三是建设农机维修中心,提高区域内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宁波市积极开展了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为一体的4S维修中心和区域性维修中心建设工作,提高区域内维修保障能力。针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合作社农机具大幅增加的现状,农机部门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合作社维修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已建立有3家4S维修中心和区域性维修中心,5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中心示范点。
四是建设区域性农机化综合服务中心,成为区域内农机化生产作业和综合服务的主导者。宁波市整合农机合作组织资源,开展了集规范化建设、推广和培训中心建设、服务和维修中心建设、烘干和加工中心建设为内容的“一化三中心”区域性农机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建的5家区域性农机化综合服务中心均达到了市级示范以上规范化建设标准,均建有1000平方米以上库房,40平方米以上维修车间。农机化综合服务中心每年都进行新机具推广演示活动,每年培训农机、农技人数300人次以上;装备了设施先进的工厂化育秧设施,有2000平方米以上连栋温室或10000平方米以上钢架大棚,每季供秧能力达到3000亩以上;实现了农机和农资物资的统一配送,年作业服务面积均在4万亩以上;还建有独立的烘干车间,年烘干粮食达到2000吨以上;大部分还开展了粮食加工服务,实现了大米的品牌出售。
福建:农机合作社助力丘陵山区机械化从2007年到2012年,福建省综合机械化水平从18.3%发展到34%,农机专业合作社从3个发展到415个,水稻机插面积从2007年的2万亩增长到今年的142万亩,实现了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有效改变了丘陵山区农机化落后面貌。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福建省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有1688家、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13.4万户。
调整资金结构,启动重点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扶持。为积极有效缓解农民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融资难、贷款难和担保难的困难,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福建省农业厅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机械化的指导意见》,率先在农业机械化领域中推广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贷款及配套服务,成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为优化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构,2012年,省农机局将6000万元省级购机补贴累加资金变更为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累加与示范推广。从专项中安排1050万元补助资金,围绕重点产业,在优势区域建立了水稻、蔬菜、茶叶、水果、花卉等共35个机械化生产示范区。通过实施该项目,促进了重点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快速提升,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据统计,2012年农机化示范区示范推广辐射面积34.79万亩,可为农民增收节支近1亿元。其中,实施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10个县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增速高于全省平均近9个百分点,效果明显。省级农机化示范区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基本安排由农机合作社承担,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带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财政部门今年首次安排900万元,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15个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通过高起点的示范点建设,带动全省集中育秧工作。工厂化育秧中心采用玻璃钢构建设,具有温控、湿控、分层自动化秧架和秧苗输送装置。育秧工厂还根据季节变换,用于烟苗、菜苗、花卉苗等的培育,发挥综合效益,深受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的欢迎。目前全省示范点已基本建设完成,部分已投入使用,为破解福建省水稻机插育秧难题提供新方法,推动全省机插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为将农机专业合作社打造成为促进农机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示范、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增收的综合体,福建省农机局着力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示范带动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13年6月,福建省已有26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列入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有16家部级示范社、73家省级示范社,其中莆田市荔城区华龙农机专业合作社荣获“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耕作规模在5000亩以上的合作社达89家。合作社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主力军作用。
黑龙江农垦:多管齐下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近年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始终以加强农机标准化管理为手段、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开展以农机管理标准化和农机田间作业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农机标准化农场达标与创新活动,提升了农机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了农机具停放管理标准和农机具技术状态水平,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与质量。
第一,坚持农机标准化管理,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十五”以来,垦区坚持开展“农机管理标准化农场达标与创新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农机标准化农场达标条件,每年由农场自检,管理局推荐,总局检查验收,对符合农机标准化条件的农场给予命名表彰。每隔五年修订一次标准化农场检查验收项目。一是建立健全农机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开展农机标准化管理,垦区各级建立健全农机管理机构,配备农机管理干部及技术管理人员。目前,9个管理局均设有农机管理部门以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113个农场设有农机科和农机监理所,各管理区、作业站均配有农机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现有各级各类农机管理技术人员达2100余人。二是改善农机具管理基础建设条件。垦区坚持加大农机基础建设投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建设一大批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机务区或现代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仅2012年,垦区用于农机基础建设投资达4.2亿元,新建或改扩建场库棚123万平方米。在解决农机基础建设资金渠道上,大部分农场将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农场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部分农场将基础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农业发展项目,有的则采取了“自助共建”等形式。三是加强农机具停放管理标准化。近年来,垦区在农机具停放保管上坚持推广“全、齐、净、垫、涂、松、卸、封、美、好”为内容的农机停放管理“十字标准”。在机具入场库保管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十字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四是加强农机具技术维护保养。垦区始终坚持农机具维护修理制度,监督指导有机户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按时进行维护保养。同时坚持农机具常年检修,在各作业阶段组织技术人员指导驾驶员进行农机具全面检修。
第二,坚持农机标准化作业,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质量。垦区始终坚持“农机农艺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农艺措施要求,制定各作业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操作规程,科学组织农机田间作业。一是坚持农时质量标准。按照农业技术要求,适时组织耕整(深松、旋耕)、起垄、播种(插秧)、田间管理、收获等机械化作业,提倡应用大马力机具,采取复式作业模式,提高生产效率,做到不误农时。在2013年春季遭受严重春涝灾害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机械化的优势,抢抓农时,4300万亩农作物全部播插在高产期,为农业丰产丰收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坚持作业质量标准。按照农业技术要求,垦区制定了各项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同时,垦区还推广使用GPS卫星定位自动驾驶导航设备,提高作业精准度。三是坚持检查验收制度。在各项作业实施过程中,各农场始终坚持由驾驶员、农户、基础管理人员三方检查验收制度,每项作业必须填制《作业质量验收单》。对作业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农户、管理人员有一方不予签字,则不予兑现农机作业费。能重新作业的项目要重新作业直至达到标准。不能重新作业的项目,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处罚,扣减作业费,赔偿农户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