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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o\:* .shape@font-face @font-face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6月11日,农业部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要求各省(区、市)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参照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尽快培育一批符合标准的示范社。标准提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需拥有农机具装备20台套以上,年提供作业服务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标准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成员收入要高于本县域内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30%以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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