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吉林省吉林市各级农机监理部门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从2006年起连续五年积极开展了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活动。主要做法:一是与各级“安监局”联合下发文件制定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二是积极争得县(市)区、乡(镇)、村政府和领导的重视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三是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村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单、板报、倡议书、给农机驾驶员的一封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农机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觉性和安全感。四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排查事故隐患,与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农机事故隐患多发区开展联合行动“综合治理”,加大农机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形成了“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无证驾驶拖拉机和无牌行驶拖拉机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控制,乡村道路、田间、场院上没有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示范县、乡、村均达到了省级创建标准。
几年来,通过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不懈努力,全市共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6个、示范乡(镇)33个、示范村273个、示范户2820 户。其中有20个村被评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村、龙潭区被评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磐石市在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农机监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强化村级农机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全市农机化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农业机械效能,维护农村交通秩序,消除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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