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加快推动农机安全法规和规章建设。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论证、报审工作,公布后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草案)》的修改和报审工作,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
25.组织起草农机更新报废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农机更新报废政策意见和报废标准、操作办法。
(九)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
26.增加对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投入。积极争取示范区建设投入,整合有关农业机械化资金、项目,集中力量加强示范区建设。
27.强化对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加强对100个部级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制定示范区建设评估标准。及时总结各地示范区建设的经验,组织召开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交流研讨会议。
(十)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化系统自身建设
28.进一步加强农机化形势分析。加强对农机化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的调研。定期召开农机化形势分析研讨会,与有关单位会商全国农机生产、销售形势和农机市场供求状况,对农机化发展趋势做出分析预测,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修订2009-2010年统计年报制度。
29.进一步加强农机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继续做好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的农机化新闻宣传,大力宣传农机化发展的新成就和新亮点。印发“2008年农业机械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召开一次农机化新闻宣传策划会,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加强对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中国农机化导报》的业务指导。组织编印“改革开放30年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画册。加强对各省级农机管理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制定农机化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制度,举办一期农机化政务信息员培训班。对《农业机械化情况》进行改版,提高时效性和信息量。
30.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和行业指导。落实农机化管理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建文明、高效、廉洁、和谐机关。鼓励全司同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对调研成果进行汇编。围绕农机化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强对部属农机事业单位和有关农机行业单位的业务指导与工作协调,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形成协调一致共促农机化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要注重学习,提高素质。组织全司同志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农机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处要围绕司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和相应措施。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充分发挥每位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每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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