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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

网友投稿  2008-02-29  互联网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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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全国农业工作会精神,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认真实施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稳步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研发和推广,努力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强化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科技水平、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加强司机关的自身建设,增强依法行政和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

1.进一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财政部门研究制定《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争取扩大补贴资金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南方丘陵区和血吸虫疫区倾斜。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操作办法,规范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管理。召开全国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开展补贴机具产品选型工作。审核批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导,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争取和落实促进农机化发展政策。积极争取扶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信贷支持、政策性保险、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协调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对农机服务实行减免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继续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的规定。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的起草工作,争取早日公布实施。适时召开会议,部署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等有关工作。

3.努力增加农业机械化投入。做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8—2015年)》和《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建设规划(2008—2015年)》的修改、论证、报批等工作,力争早日发布实施。做好有关农机化项目的立项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增加对农机化系统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投入,努力扩大在建财政专项的投入规模。

4.继续加强农机化项目监督管理。对“优粮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和有关农机化项目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促进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培训和基建投资项目管理人员培训。

(二)积极发展农机服务产业

5.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对农业部确定的100个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联系和指导,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公司。推广使用标准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章程、农机作业服务合同。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研讨交流活动。

6.积极推进农机维修业发展。贯彻落实全国农机维修工作会精神,全面实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编制农机维修服务合同标准文本,组织开展农机维修人员培训,筛选发布一批农机维修和农机节油技术。积极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参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

7.不断提升农机化信息服务水平。一是指导各地加强农机化信息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农机化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加强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建设。二是及时通过网络发布各地农机作业市场的供求信息,继续通过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参加跨区作业的农机手免费提供气象预报、作业价格、机具数量等资讯。

(三)大力推进农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8.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加强农机化产业技术体系研究和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咨询机制研究,筹建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科技委员会。开展农机化节能减排技术集成研究。积极做好有关农机化科技项目的论证、储备和投入争取工作。对“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研究与示范”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做好课题和项目的验收工作。

9.加强农机化重点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机化技术与机具的研发、普及与推广,落实《农业部关于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重点技术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广11项重点技术,积极做好农机化科技入户工作。组织编辑出版《“十一五”农业机械化重点推广技术和机具选编》。

10.组织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扩大项目实施规模,力争新增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1000万亩。总结验收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研究项目,加快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组织召开2008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会议,强化技术培训,开展经验交流,加强项目督导检查。编辑出版《中国保护性耕作》。

11.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建立一批秸秆机械化田间处理与秸秆禁烧联系点,总结田间处理技术模式和推广工作经验,研究扶持措施,探索秸秆禁烧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秸秆田间机械化处理项目,增加财政投入。

12.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组织实施设施农业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研究提出设施农业发展思路,印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13.开展农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农机化技术推广和管理经验,加强农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实施先正达项目,积极参与中德现代化农业示范农场项目工作,加强与中加可持续农业项目的合作。积极促进国内农机企业开拓国外市场。

(四)精心组织重要农时重点作物重点领域机械化生产

14.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编制和发布机械化农业生产月历,及时部署各地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机械化生产活动,加强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指导。适时召开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会议,继续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做好省际跨区作业的机具供需协调,及时统计作业进度,搞好宣传和信息服务,提升跨区作业组织服务工作水平。认真贯彻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的意见》,落实优惠政策措施,会商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农用柴油供应,维护作业秩序,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夏季向春夏秋冬四季拓展,由小麦向水稻、玉米等作物拓展,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领域拓展。

15.加快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一是加速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加大技术培训示范力度,分区域举办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组织召开全国水稻生产机械化现场会。新建100个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示范县,对第一批50个项目县进行总结验收。二是加快推进玉米生产机械化。启动10个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建设,适时召开项目工作会议。积极推动玉米种植制度改革,培育机收作业市场,推进社会化服务,提升玉米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三是稳步推进薯类生产机械化。通过购机补贴政策,鼓励适应地区推广应用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

16.稳步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一是推进油菜生产机械化。发挥油菜生产机械化专家组的作用,促进农机与农艺集成配套。组织召开全国油菜生产机械化现场会,举办油菜生产机械化研讨班暨示范县技术培训班,在油菜主产区建设10个油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带动油菜生产机械化发展。二是积极发展养殖业机械化。搞好适用机械的鉴定选型,通过购机补贴等手段,进一步提升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机械装备水平。

(五)不断强化农机质量监督管理

17.强化农机鉴定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部级农机推广鉴定体系建设规划,开展第二批部级农机鉴定机构能力认定工作。按照《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组织开展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产品的监督,促进农机质量的稳定提高。进一步完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评审办法,开展网络申报,做好《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编制工作。

18.完善农机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督导、投诉和打假工作。加强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标准规范,组织好农业机械化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修改工作。继续开展农机产品国家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高认证质量。

(六)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水平

19.继续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和教育,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制定和发布“平安农机”示范县(乡)评价标准,推出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县,努力构建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继续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定《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建设规范》,修订《农机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组织起草《农业机械安全检测项目和方法》标准,规范农机安全检测工作。

(七)努力抓好农机人才队伍建设

21.认真抓好农机教育培训。落实《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对培训机构、教员的监管。总结交流近五年农机大户培训工作实施情况,研究新时期、新阶段农机教育培训的新特点、新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农机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22.积极开展农机人才培养。结合农机化技术重点推广项目,积极开展对农机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农民进行农机化技术培训,发挥好农机化学校在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八)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化法规体系

23.深入实施农机化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有关配套法规建设。指导各地做好农机法律法规的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与有关部门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调研。

24.加快推动农机安全法规和规章建设。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论证、报审工作,公布后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草案)》的修改和报审工作,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

25.组织起草农机更新报废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农机更新报废政策意见和报废标准、操作办法。

(九)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

26.增加对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投入。积极争取示范区建设投入,整合有关农业机械化资金、项目,集中力量加强示范区建设。

27.强化对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加强对100个部级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制定示范区建设评估标准。及时总结各地示范区建设的经验,组织召开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交流研讨会议。

(十)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化系统自身建设

28.进一步加强农机化形势分析。加强对农机化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的调研。定期召开农机化形势分析研讨会,与有关单位会商全国农机生产、销售形势和农机市场供求状况,对农机化发展趋势做出分析预测,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修订2009-2010年统计年报制度。

29.进一步加强农机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继续做好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的农机化新闻宣传,大力宣传农机化发展的新成就和新亮点。印发“2008年农业机械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召开一次农机化新闻宣传策划会,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加强对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中国农机化导报》的业务指导。组织编印“改革开放30年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画册。加强对各省级农机管理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制定农机化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制度,举办一期农机化政务信息员培训班。对《农业机械化情况》进行改版,提高时效性和信息量。

30.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和行业指导。落实农机化管理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建文明、高效、廉洁、和谐机关。鼓励全司同志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对调研成果进行汇编。围绕农机化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强对部属农机事业单位和有关农机行业单位的业务指导与工作协调,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形成协调一致共促农机化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要注重学习,提高素质。组织全司同志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农机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处要围绕司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和相应措施。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充分发挥每位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每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三要深入调研,把握规律。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做好数据统计和形势分析,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研究,科学把握农机化发展规律,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努力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整合系统资源,充分发挥农机鉴定、推广、监理、修理等系统的支撑作用,做到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形成推动农机化发展的合力。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做好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为农机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要服务大局,改进作风。各处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理念,发扬优良传统,弘扬团结拼搏、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精神,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文明高效、团结协作的作风,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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