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
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10日发布消息,已于近日指导浙江省物价局,对杭州市富阳区造纸协会组织17家造纸企业达成并实施卷筒白板纸价格垄断协议一案作出处理决定,依法撤销富阳区造纸协会登记,对17家企业罚款778万元,严肃制止违法涨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从造纸行业的做法中也能看到化肥行业的影子,那么,反垄断之剑会降临肥企头上吗?
调查发现,2016年10月28日,富阳区造纸协会组织浙江鸿昊、浙江三星纸业等17家造纸企业召开行业会议,共同协商上调卷筒白板纸价格,并达成协议:对本次价格调整,企业应自觉执行到位;调价分阶段执行,首次每吨上调200元,特殊情况允许50元以内浮动;本次调价系卷筒价格;企业间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将按“自律规则”进行检查和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富阳区造纸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统一上调卷筒白板纸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的规定。17家涉案企业作为生产销售卷筒白板纸的独立市场主体,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上调卷筒白板纸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富阳区造纸协会和涉案企业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卷筒白板纸市场的竞争,违法推动了卷筒白板纸价格上涨,增加了印刷、包装等下游企业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化肥企业也经常聚在一起召开行业会议,在会议召开后甚至在会议进行时,市场就传出涨价的声音,并且似乎厂家行动很一致,都在涨,涨幅也差不多,搞得下游不得不接受。现在国内反垄断力度越来越大,化肥行业的这种做法犹如踩钢丝,说不定什么时候反垄断之剑就会降临化肥企业头上。
笔者建议,化肥企业开会,可以一起互通信息,交流对市场的看法,对未来行业和市场走向进行分析预测,但不能达成价格协议,特别是不能对不执行价格协议的企业进行处罚。这样做就涉嫌行业垄断,踩了反垄断的“红线”,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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