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想养鸭,却没有场地。后来兴旺鸭业产销专业合作社帮我建好了3000多平方米的鸭舍,并提供苗鸭给我,还承诺统一供应饲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饲养防疫、统一收购蛋品和淘汰鸭、分户养殖独立核算,这让我吃了定心丸。”近日,记者在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王姚村采访时,鸭农刘桂成告诉记者,他今年养了1万多只鸭子,年收入大概在10万元以上。
在高邮市,像刘桂成这样搭乘农民合作社“快车”走上致富路的农户有十余万户。据了解,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高邮市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种养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14个,其中,种植业占22%、林业占3%、畜牧业占15%、水产业占22%、农机及服务业占34%,其它占4%。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范围包括高邮湖大闸蟹、罗氏沼虾、高邮鸭、扬州鹅、有机稻米等我市特色农业产业,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火车头”。
“目前,高邮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率达100%,工商登记成员累计达16万人,占农户总数的8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把各项服务渗透到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有效地解决了‘基层政府包不了、社区组织统不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情。”市委农工办经管科科长刘国华告诉记者。
高邮市还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经营制度、转变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今年,高邮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意见》,从组织形式、运行机制、财务管理、服务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态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力争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率达80%。高邮市委农工办按照“公平公开、动态调整、有进有退”的原则,公布了《201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对列入名录的2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以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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