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月13日电 “仅养殖獭兔一项,一年我们就增收了1万余元。”日前,侯马市斗龙沟一农户在该市上森养殖有限公司按照订单合同出售了自己养殖的獭兔。
近年来,侯马市工商局把指导农民签订农业订单合同作为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该局工作人员经常深入涉农企业和农户宣传“订单合同”的好处,讲解《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和推行涉农企业实施“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该市“合同助农”工程走出了一条企业带动农民致富,农民推动企业发展的双赢之路。
为实施合同助农、致力合同农业发展,侯马市工商局对全市涉农企业使用的合同进行了检查,规范订单合同文本,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及农户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该局实施动态监管、跟踪服务等措施,指导涉农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农业合同履约率,防止合同“陷阱”。
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侯马市上森养殖有限公司、侯马市全良肉食有限公司、侯马市丰绿芦笋合作社等一大批涉农企业与农民签订了订单合同,使企业和农户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农民养殖、种植实现了零风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了。据统计,去年以来,侯马市工商局共规范农业订单合同229份,涉及金额1375万元,保证了合同履约率达100%,为农民增收400余万元。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zf/ngtd/2011-01-13/1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