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卫生与质量检验管理
9.1 工厂必须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9.2 检验机构应设置检验室或化验室,并应具备检、化验工作所需要的仪器、设备。
9.3 检化验室应按标准检验方法进行原料和产品检验,凡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准投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
9.4 计量仪器和设备必须定期校准,确保精度。
9.5 各项原始记录保存3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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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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