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
设立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三农”问题是全国工作重中之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加强科技服务”“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目前由政府管理、财政支持、商业金融作为补充的农业发展模式不能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近年来,风险投资将视野扩展到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其除了面临科技创新本身的风险,还面临自然风险、生产风险、推广风险等,风险更高,投入也更大,如何保证风险投资能够长期、有效地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还缺乏专门的鼓励性政策文件。
因此,要设立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领域,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对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等创业早期的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对农业科技企业较少投资且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的不足。
明确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出资主体,以整合目前正在运营的包括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用于农业科技企业的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基金中用于相关农业项目的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以及财政部等各部委和其他部门支持鼓励农业科技创新与发展的资金,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再用基金使用获得的收益以及社会捐助、财政补贴等补充追加基金数额。
明确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对象,对具备明显公益性特征的农业科技项目(比如种质资源的开发与技术推广),由财政全额拨款进行研发与技术推广;对于那些具有部分或全部商业性特征的农业项目技术研发与推广项目,则主要采用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的方式,由引导基金引导风险资本参与投资,利用财政贴息引导银行科技信贷。
明确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出资方式与组织管理,结合我国政府引导基金运行经验和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特点,建议采用以参股投资为主,结合使用投资补贴和风险补偿的方式。政府先成立母基金,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或者新设立专业机构负责母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母基金再以参股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组建子基金,形成风险资本。
设计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退出方式,为了激励社会资本对农业科技项目进行投资,母基金管理单位可承诺:投资成功获利后,作为引导基金的政府投资可将自己收益的一定比例奖励给风险投资;投资失败亏损后,子基金的亏损由子基金各方出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损失,母基金以出资额为保障对参股基金债务承担责任。通过这种利益让渡和风险共担方式,提高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积极性。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是伴随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直接影响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及其协调发展水平。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则可能导致城镇化水平“虚高”或者逆转和农村凋敝、农业萎缩的城乡发展“双输局面”。抽样调查表明,转移出去的农民工72%是“80后”、“90后”的青壮年劳动力,他们不愿再回乡务农;而留守的务农农民平均年龄55岁,其中妇女超过63%,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显普遍。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地”成为躲不过、绕不开、回避不了的重大问题。在培养农业后继劳动者方面,发达国家普遍采取加强立法保障、强制教育培训、严格职业准入和出台优惠政策等支持其发展的措施。
我国是农业大国,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当前,农业劳动者质量结构方面的不足,导致我国农业专业化分工难以深入推进、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难以推广、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难以转化,成为制约当前农业效率提高、未来农业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问题。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支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细胞,也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提高农业生产力和促进生产关系变革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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