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力度不断加大。2004年至今,全省各级财政用于农机化发展的投入达到60多亿元,其中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7亿多元,直接受益农户70多万个;全省落实农机深松、桔秆还田作业补贴4亿多元,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补助、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补助和农机合作社奖励资金2亿多元。
机构职能有效加强。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增加了一名副巡视员职务,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列入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烟台、枣庄、德州等市及部分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的机构名称得到了理顺和恢复。
发展环境大为优化。省委、省政府把农机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战略举措,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年省委一号文件都要求大力推进农机化,省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要加快发展农机化,省里还把农机化水平列为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市、县党委、政府也都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农机化发展,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农机化的氛围日益浓厚。
湖北:政策法规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
农机化的持续稳定发展,需要政策的有力支撑和法规的有效规范。近十年来,在农业部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湖北农机化政策法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推动了湖北省农机化事业有序快速发展,农机装备总量高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升,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生产等重难点环节实现突破。
近年来,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呈现良性快速发展态势,主要得益于政策法规的有力推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提升了机构地位。随着《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农机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农机监理机构作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在全国也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于2009年由省农业厅内设的处级机构,升格为副厅级参公管理单位,2010年更名为湖北省农机局。2008年10月,省级农机监理机构纳入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省大多数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农机监理所站已进入参公管理单位序列。
二是增加了资金投入。在工作经费方面,为了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省农业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全高效实施。2012年,省级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到100万元,全省各市州县也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据统计,2012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累计达到2000多万元。在项目投入方面,根据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政策要求,全省各级农机部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水稻机插秧、油菜机械直播、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广泛开展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和农机作业补贴,据统计,全省共争取农机化项目专项经费达到3000多万元。在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方面,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规定,自2010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300万元省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重点加强农机推广、安全监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三是加快了重点农机化技术推广步伐。从2004年开始,湖北省重点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明确了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为全省农机化重点推广技术的地位,并列入了目标考核,从此湖北水稻机插秧推广走上了一条高速路,2012年共完成水稻机插面积839万亩;2007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提出要“示范推广油菜机械化直播和收获、秸秆还田技术”;2011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秋冬播工作的通知》更是提出要“推进农艺农机结合,提高秋冬播质量”,各地大力推广油菜机播、机收和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2012年,全省共完成油菜机收503万亩、油菜机播300万亩、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800万亩。
四是强化了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农机服务组织之后,《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再次在融资、土地流转等方面,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倾斜。包括孝感春晖、天门华丰、天门中绿、安陆联禾、襄阳双丰收、监利三丰在内的一批优秀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湖北不断涌现,今年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有望达到1400家,而且规模不断扩大,运行更趋规范,对于提高湖北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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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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