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资栏目 > 农机

全国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各省发言选登


编者按

农机化的持续稳定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撑与法规的有效规范。多年来,在农业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国农机化政策法规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农机化政策法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引领各地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在10月30日召开的全国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上,北京、山西、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新疆等7省区市作了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他们的做法、经验,本期特设专版进行内容选登,以供各省相互学习与借鉴。

 

北京: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全面促进首都农机化快速发展

2004年以来,北京市在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过程中,先后出台了《北京市购机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贷款购置农业机械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大型、先进农业机械的扶持力度;修订实施了《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为首都农机化科学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统筹条款中增加了农机综合保险条款,首次将农机保险列入政策性保险;《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将农机事故纳入到救助范围之中;出台《关于停止征收农机监理收费的通知》,实现了农机免费管理,减轻了农民负担。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使首都农机化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997年,北京市颁布实施了《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首都农机化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许多内容诸如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牌证管理主体问题、农业机械动力机械改装行政许可问题、有关处罚条款的罚款自由裁量起点过高导致实际执法过程中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已经不符合《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显滞后于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实际。为此,北京市农业局从2009年开始修订《条例》,通过两年的努力工作,经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于2011年3月1日施行。

在依法落实补贴政策方面,2005—2012年,北京市购置农机投入12.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34亿元,北京市财政补贴资金2.9亿元,农民自筹和区县财政补贴资金6.24亿元,购置机具近7万台(套)。紧密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及时、适当调整机具和装备购置重点,种类涉及拖拉机、小麦和玉米收割机、微耕机、卷帘机、果蔬保鲜储藏设备等,逐步扩大了补贴政策受益范围。2011年,用于购置设施农业装备的资金达到6047万元,较2010年增加了1750万元,比重增加了7.7%;用于畜牧水产养殖的资金达到1079万元,较2010年增加了196万元,比重增加了0.5%。通过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保护性耕作应用水平由“十五”期末的47%发展到95%以上,成为全国首个整体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省市。几年来,全市新增玉米收割机893台,2012年全市玉米机收率提高到85%。在实施过程中,规范操作程序,逐级审查申报。机具购买实施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集中购买,保证农民买到质优价廉的机具;最大限度发挥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效性,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同时,对补贴机具实行档案管理,农机监理部门为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启用专用号段管理,杜绝了补贴机具无牌无证使用。

同时,北京市出台《北京市贷款购置农业机械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购买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急需的大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实行贷款贴息制度。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先富后贴”的原则,重点为具有北京市户口并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作业面积在1万亩(或经营规模百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正在处于上升期、带动周边农民致富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中等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适当扶持。贴息比率参照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同档次正常贷款基准利率,对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补贴。三年来,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从国外购置了性能先进、价格200万元左右的大型青饲收获机械21台,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作业质量,达到了让机具使用者、种植户、青饲用户三方满意的效果。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 拖拉机 水稻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下一篇 :返回列表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