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仁县在社会主义村建设中,按照村容整洁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全县农村环境自身净化能力更强、农民居住环境更美、农业生态环境更优,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该县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点面结合、合力推进”的原则,以“水清、山绿、村美”为目标,以自然村为基本治理单元,以“七清四化”(即:清垃圾、清粪草、清污水、清路障、清河道、清危房、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以及村庄亮化、美化、绿化、净化)为主要内容,以每年安排20万元评选表彰奖励资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0个示范自然村、20个达标自然村进行奖励为动力。同时,整合扶贫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民族团结示范村、危房改造、村省级重点示范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项目资金为切合点,积极构建财政投入一点、整合部门项目资金投入一点、群众自愿筹集一点的“三个一点”投入方式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落实机关干部联系自然村制度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开展“三深入”活动结合起来,明确挂点县级单位、乡镇主要领导、挂点人员承担所联系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者的责任,做到部门有“生态责任村”、干部有“生态联系点”、乡镇有“生态精品户”、行政村有“生态监督员”,确保“整治到户、责任到人”和“一村(自然村)一策、一户一法”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目前,该县已设立村民环境义务监督岗207个,监督整治农村环境“五乱”3000多件,整治村庄道路1000多条,清理违章建筑、乱堆乱放4000多处,清理乱搭乱建7000多处。投入环境整治资金246万元,在每个乡镇都建设了垃圾填埋场或垃圾中转站,村组建成垃圾池800多个,树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户825户。各乡镇河道基本实现了河面无阻水障碍物,水体无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内,河坡规划控制和管护范围内无肆意取土,无侵占河道现象。公路路面保洁基本做到路面干净,公路两侧无新增违法建筑;公路路面、用地及桥下无非公路使用的堆积物;无公路打谷晒场;无公路绿化损毁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现象。村庄环境保洁基本做到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四周无垃圾;村主干道,户与户之间,村商店、学校、活动室、医务室和村委会周围等可视范围内无暴露性垃圾。农村农田林网建设水平和生态稳定性得到稳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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