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政策就是好,为我们提供了设施齐备的养老场所,吃、住、穿、看病都不用发愁。”民乐县新天中心敬老院68岁的贾尚学老人高兴地说。近年来,我市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供养政策,使农村五保老人老有所养。
我市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五保供养“霞光计划”,完成甘州沙井镇、高台南华镇、山丹霍城镇、肃南祁丰乡4所标准敬老院的项目申报。各县区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改善敬老院基础设施条件。目前,我市五保老人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年2300元,核定五保供养对象5607户6746人。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02万元。同时,把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并提高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老人看病住院的不足部分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解决,五保老人“看病难”问题逐步化解。创新敬老院管理机制,成立院管会负责老人日常生活,规定每月为老人拆洗被褥一次,每半月换洗衣服一次,制定合理食谱保证老人营养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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