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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农房重建任务全部完成


  安全性能明显加强 配套设施明显提高 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核定纳入享受政府补助的146.83万农房重建户,已全部完成重建,受灾群众陆续搬入经济、适用、安全的永久性新居,实现了灾区群众家家有房住,住房安全性能明显加强、配套设施明显提高、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同时,有63万余城乡因灾困难群众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这是记者9月 25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的。

  在推进农房重建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科学合理界定农村永久住房重建的补助对象和范围,即在汶川地震以及后来发生余震和次生灾害中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需重建住房的农户纳入享受政府补助。146.83万农房重建户中,因余震和务工返乡新增农房重建对象就有15.92万户。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和无房散居五保对象,纳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统筹解决。

  针对重建农户中部分困难农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省设立40亿元农房重建银行贷款担保基金,重点帮扶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困难农户,切实解决他们无能力贷款、建房资金缺口较大或建房后债务沉重等问题。截至今年8月底,向6.58万户困难农户发放贷款15.68亿元。

  在推进灾后重建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着力解决好灾区特别是重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问题,为灾后重建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确保灾区群众安全过冬和冬令春荒的临时生活救助。2008年和2009年,全省共安排14.9亿元资金,为灾区群众采购发放棉衣被、取暖用品等御寒物资,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00余万人次,确保了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欢乐过年。2009年春节前,为597.2万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是妥善安排“三孤”人员生活。灾区“三孤”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制度性安排,分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春节期间,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爱心助孤活动”,确保灾区没有一例“三孤”人员孤独过年。

  三是切实解决灾区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将全省符合低保条件的8.2万名因灾城市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55.6万名因灾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因地震灾害致残的重残人员按当地低保补助水平上浮10%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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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9/2010-09-26/103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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