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实现农民、消费者、超市企业三方共赢
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 (记者顾仲阳)7月4日是联合国第15个国际合作社日,也是农业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确定的我国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当天,农业部在京召开“2009合作社产品北京推介会暨首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论坛”,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农超对接”。记者从论坛上获悉: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3.91万家,实有成员1200多万。
据农业部经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两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一批品牌叫得响、质量安全优的专业合作社在各地涌现。目前,已有25000多家合作社率先执行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13000多家合作社取得了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认证,约 14000家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商标。
据了解,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产销衔接,2008年底,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农业部把支持引导5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对接纳入2009年为农民办的22件实事之中。农业部调查表明,“农超对接” 实现了农民高兴,消费者满意,超市企业受益。开展“农超对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流通成本降低20-30%,销售价格提高10-20%,超市采购成本降低10%,消费者能以更优廉的价格购买更新鲜质优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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