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5日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正式核准我市秀屿区南日清宏鲍鱼养殖场、秀屿区南日海兴鲍鱼养殖场等9家南日鲍养殖企业使用南日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这是我市首批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
南日鲍系我市首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去年南日鲍养殖产量达2亿粒,年创产值约10亿元。为加强管理,秀屿区人民政府上月制定出台了《南日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南日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启用,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的后续监管和保护工作,确保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和品质,壮大我市鲍鱼等行业。自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的南日清宏鲍鱼养殖场、南日海兴鲍鱼养殖场等9家南日鲍养殖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南日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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