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柳林村委会要求村民和沿街门店统一购买垃圾桶,单价为255元,引起村民和商户质疑。(《河南商报》6月25日)
现如今,既然农村要建村,如何实现脱胎换骨,怎样才能面貌一新,无疑是不少村委会需要考虑的重大问题。而改善环境卫生无疑是村建设的关键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家村委会要求全村沿街门面统一垃圾桶,而且一步到位的统一为单价255元的“豪华垃圾桶”,似乎也不无道理。不过,由村委会强制村民和商户统一购买“豪华垃圾桶”,恐怕更需质疑。
首先,村容村貌固然重要,但沿街门店每家购买一个垃圾桶是否必要,却大可商榷。现实的情形是,很多村民和商户其实并不会产生过多的垃圾,每家配置一个大型垃圾桶,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诸多大型垃圾桶沿街排放,本身恐怕倒要相当有碍观瞻,有损村容。
其次,对于村容村貌,村委会当然有权出台相应的卫生保洁规章,而村民和沿街门店则秩序遵守这些卫生环境规章即可。至于实现这些环境卫生标准,村民和商户们究竟用了怎样的保洁手段,又用了哪些卫生洁具,则完全是村民自由裁量的范围之内,村委会既无权插足,更无权强制统一。
最后,假如村委会出于“村容整洁”的考虑,非要统一配置垃圾桶,而且非要强制使用这款价格高达255元的豪华垃圾桶的话,既然作为一种“村务”公共设施,恐怕也不能由村民个人埋单,而只能由村委会从村财务中统一开支。不过,在划拨这笔经费之前,村委会还是需要首先做到村务公开,并征得村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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