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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生物刺激素专家共聚史丹利 行业标准化进程有望提速


  目前,生物刺激素多数登记为肥料来生产销售,市场鱼龙混杂。因此专家建议必须要有清晰的定义及统一的标签,并急需国际化相关法规及标准以规范该类产品的生产及市场活动。这是记者在4月25日召开的 “生物刺激素国际法规及标准论坛”上得到的消息。

  本次论坛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主办,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市场前景一片大好

  积极面对发展困难

  史丹利农业集团总裁高进华表示,肥料在确保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九大提出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更加说明了绿色农业的重要性。为了适应时代发展,肥料技术必须要有新的突破。生物刺激素以其独特的功效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要相信生物刺激素广阔的前景,更要积极面对其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但这些困难并不能阻挡生物刺激素在全球应用的步伐,这就是我们本次会议召开的意义所在。

  据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刘刚介绍,生物刺激素可使产量增幅达到5%~10%;使肥料使用效率至少增加5%(可能高达25%);使农药用量节省10%~15%。

  史丹利农业集团技术中心总经理卞会涛认为,未来3~5年,中国生物刺激素市值约4亿~5亿美元,中国会成为未来生物刺激素应用最大的市场。

  行业发展仍有痛点

  定位需与肥料区分

  中国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首席专家高祥照曾说:“其实生物刺激素并不算是新生事物,像腐植酸、微生物肥料等都属于生物刺激素范畴,在中国已经有很长的应用历史了,只不过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和归类而已。”

  据专家介绍,目前欧洲生物刺激素联盟对生物刺激素的的定义是:一种包含微生物的、对植物生长起到刺激作用并有益于营养吸收、提高非生物胁迫耐受性及作物品质的物质。北美生物刺激素联盟对其定义是:施用于作物、种子、土壤或生长媒介,与肥料结合,提高作物养分施用效率,或对作物生长和胁迫响应提供其他直接或间接的益处的物质。而中国的定义则为一种具有促进植物生长和提高应激响应及作物品质的物质。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 134“肥料、土壤调理剂和有益物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WilliamLacey Hall Jr. 直言,生物刺激素产品发展比标准和法规更快,这种状况可能会给行业带来一些威胁,加快国际化标准的制定进程在当前变得越来越急迫和重要。

  高祥照指出,目前很多生物刺激素产品登记为有机水溶性肥料、含腐殖酸水溶肥等,正处于产品作用机理、标准、名称不明确的尴尬位置。他建议将名称定为“生物刺激剂”,以免“生物刺激素”与“激素”概念的混淆。刘刚则认为,生物刺激剂应归属于肥料管理,必须要以功能和效果为主,要解决肥料和农药解决不了的问题,产品宣传和定位必须与传统肥料相区别。

  名称定义即将规范

  市场监管亟待加强

  据了解,CEN/TC 455技术委员会将于2018年5月召开会议,发布工作组成果。美国生物产品工业协会联盟执行董事Keith Jones表示,美国原农业法案将于2018年9月10日失效,因此2018年美国将有可能对生物刺激素提出新的定义。

  针对生物刺激素市场准入及监管,刘刚提了四点建议:一是根据现代种植业发展的需要,国家组织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进行中国生物刺激素发展的战略规划及顶层设计。二是加强生物刺激素中活性物质对作物生理生化的硏究。三是完善生物刺激素中活性物质的检测方法,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四是建立生物刺激素的登记、审核有关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此外,政府支持力度也应加大。中国、印度等国家政府对高效、有机、环保、可持续的产品实行税费减免和补贴等政策。 (王梅红 刘轶祚)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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