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私人服务公司
美国针对农民的服务组织,整体上可分为三类:政府系统、私人公司和农业合作社。在这当中,最值得中国农资经销商关注的是私人公司。这些私人服务系统与农民和农场主签订合同,通过开展农资供应、种植托管、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金融、保险等业务,使得自己与农民、农场主紧密结合在一起。另外,对于单个的农民或农场主而言,要想应用最前沿的农业科技,成本太高,而私人服务公司则因为较强的实力,以及因为服务更多农民群体带来的规模效益,因而能够与前沿科技保持同步,增强了服务农民的能力。比如一些私人公司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和遥感系统等实现精准农业和种植托管管理。
反观国内农资经销商,与农民之间更多的只是一种简单疏离的农资买卖关系,农资买卖结束了,双方的联系也就基本没有了,这种服务模式显然是难以持久。
日本:农协
日本是农业发达国家,但农业规模化程度不高,以小农经济为主,这与中国农业的整体状况非常类似。区别在于,中国分散的小农经济对应的是碎片化的农业服务,而日本的农协则几乎为99%的日本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作为其中之一的农资服务自然也包含在其中。
日本农民购买农资与中国农户大相径庭。日本农协扮演了中间人的角色,某种意义上,农协也可以视为中间商,只不过农协不需要靠赚取农资差价而生存,而是通过农业金融服务或其他业务活动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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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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