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障食品安全和执法监管的需要,农业部已制定和加快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五年规划,计划再用5年时间,到2020年使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0000项,全面实现农兽药残留标准“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
新京报:我国农产品质检机构和检测能力已到什么程度?国家对这些技术机构出具的数据或检测报告有规定吗?
马爱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计量法》以及《认证认可条例》对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技术机构都有明确的资质条件要求。凡从事农产品 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技术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考核和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质考核。只有通过计量认证和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质考核的技术机构,方可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才具备法律效力。
另外,我国已建立包括国家、省、市、县和乡镇在内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农业部从2001年开始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针对大中城市和农产品主产区的重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实施例行监测。
保障实施农产品质量追溯,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能真正让消费者看得见、摸得着,买得明白,吃得放心。——马爱国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6/2015-06-15/97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