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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标注混乱消费者难以分辨 转基因食品须显着标示


  在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发现这里销售的散装玉米粉、玉米粒、豆粉等,都并未标注是否转基因,而在货架下面,有装着这些产品的大包编织袋,其外包装上也没有相关字样。

  在真功夫餐厅,记者点了份豆浆并询问服务员这豆浆是否为转基因大豆加工的。服务员表示不清楚,但是她从柜台里拿出了一袋豆浆粉告诉记者,公司的豆浆是直接冲调的。记者发现包装上显示大豆产地来自东北。因为我国并未批准转基因大豆的种植,因此该产品可以判定为是非转基因大豆,其包装上并未像食用油那样强调是“非转基因”。

  产品上不标是否“转基因”,消费者是否就能认定该产品采用了非转基因原料?其实这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个困惑。就在上月底,国家食药监总局约谈了部分大型、连锁餐饮企业,要求火锅餐饮行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公示是否使用转基因食品、是否在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经营信息。

  尽管此次只是政府约谈,并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但是餐饮企业使用转基因食品的现象应该存在。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认为,对于转基因食用油来说,虽然消费者在终端购买时仔细查找能够发现转基因的标识,看似消费者拥有了知情权,但对于使用转基因产品的餐饮及食品深加工企业来说,他们并不会告知消费者炒的菜或加工的食品使用的是否是转基因食用油,这就使得监管上出现了漏洞。

  □企业说法

  企业表示标注合规

  记者昨天与金龙鱼、福临门等企业联系,询问目前企业相关转基因产品标识是否达到了“显着”要求、为何对本就没有转基因作物的产品如花生却高调标注“非转基因”、未来是否会有改进的举措等问题。

  昨天下午,两家企业均发来回复。

  金龙鱼回复表示,国家关于转基因的标识一直有明确的要求,农业部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已有详细规定;我司已严格按照我国农业部和GB7718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显着标识,标识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中粮福临门也表示,公司所有食用油产品的生产和标注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对原料的真实属性进行了标注。

  □行动

  71名律师联手发起公益诉讼

  关于转基因标识之乱,其实已有律师发起行动。云南同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思龙昨天告诉记者,几年前他就开始关注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发现转基因食品普遍存在标识字体较小、消费者难以辨识、极易混淆的情况,甚至有些转基因食品还故意不标识,这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故此,他于去年下半年开始联合全国多个律师针对转基因食品标识不醒目或根本不标识问题发起法律行动。

  “转基因食品必须‘显着’标识,怎样标注才算‘显着’?最起码要达到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得到的标准”,许思龙表示,其实我国非转基因食品根本不需要标识,但同一企业却用非常大的字号醒目标识“非转基因”;而需要标识的“转基因”却故意标得很小,这显然有刻意隐瞒、欺诈之嫌。

  “截至目前,此项公益行动已获得国内71位律师的支持和响应”。许思龙告诉记者,目前已有多名律师向全国多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生产企业“欺诈”,被告企业涉及食用油品牌金龙鱼、福临门等多家企业,目前全国共立案11件。

  >>追问

  “显着”标识到底有何标准?

  记者通过公开信息查阅发现,农业部曾于2007年下发“869号公告-1-2007”文,该文件规定,关于转基因生物标识文字要求是“高度不小于1.8毫米”。

  字体高度1.8毫米,从正常消费者视觉上看,这显然算不上是“显着”,那么农业部制定该标准的依据到底是什么?遗憾的是,农业部昨天对记者的采访没有给出回复。许思龙告诉记者,在福州起诉的公益诉讼中,金龙鱼也是提供了该文件来辩解,但法院一审裁决仍然认定金龙鱼某款调和油转基因标识标注不明显。不过法院并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欺诈”,对此,原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专家说法

  1 标识之乱带来不正当竞争

  “尽管有关转基因安全性的争论短时期内很难分出胜负,但保证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消费的知情权则是最基本的要求”,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表示,任何企业都应当将商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吃的食物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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