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监管能力。重点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争取每个乡镇配备2名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是突出平台建设。将农资监管平台建设扩大到全市,对主要农作物使用的农资实行统一准入门栏、统一经营登记,实现全市农资监管全覆盖;将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全链条可追溯。
三是突出创建活动。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扩大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规模,稳步发展“三品一标”,选择4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
四是突出专项整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作为基层农业综合执法的重点,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季节,强化源头管控,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假劣农资、病死猪等专项整治。
五是突出舆论宣传。加大力度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农产品安全信息,通报农残超标处理情况,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参与意识,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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