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日讯 记者万静 记者今天从商务部获悉,在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推动制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及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形成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有机统一的肉类蔬菜追溯标准体系,加大法规标准贯彻实施力度,促进肉类蔬菜经营规范化。
商务部强调,争取到“十二五”末,建立起完善的追溯制度标准体系,全面提升肉类蔬菜经营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基本建成以中央、省、市三级平台为主体,全国互连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网络;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及大型产地或集散地批发市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逐步扩展到其他食用农产品。
同时,要抓好大中城市肉类蔬菜追溯试点,全面推进城市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到牛羊鸡鸭等畜禽产品、水果、水产品、食用菌、豆制品等主要品种,争取覆盖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开展产地或集散地批发市场追溯体系建设,支持一批大型肉类蔬菜生产经营企业打造全产业链追溯品牌,联合农业部门加快推进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健全肉类蔬菜追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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