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家园——绿色消费联盟”负责人姚卫华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专门的法律可循,但对于类似消费者合作社而言,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所以到现在我们的联盟还没有注册。”
由于缺乏法律保护,消费合作组织的组织形式、运作模式都面临困境,这也直接导致许多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姚卫华说:“成立之初,我们希望通过做一些宣传活动,吸收更多的人加入,也带动其他市民成立更多的消费合作组织,但由于没有法定身份,许多活动都不便开展。”
专家指出,城乡互助型农业实际上是消费与生产的直销模式,其核心是消费者预付定金支持农业,而生产者将安全农产品不经过流通中介直接提供给消费者,这是对传统农产品产销体系的再造。关键是,生产者与消费者能否有效对接。
姚卫华认为,最好的方式就是组织和组织对接,一是有利于消费者内部协调,二是有利于消费者和生产者公平对话。但由于消费合作组织的不完善,本应由消费者发起的城乡互助型农业模式,目前却转变成了生产者主导并发起,这直接导致了对接难。
河南省兰考县南马庄村支书兼南马庄农民合作联社理事长张砚斌承认,目前消费者资源的拓展,主要还是依靠合作社内的熟人关系介绍。“消费者多而散,生产者比较集中,消费者寻找生产者合作比较容易,但生产者去寻求与众多消费者合作,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6/2011-06-13/86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