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12316”等农业信息服务热线覆盖率
指示范区有无“12316”或其他形式的农业信息服务热线覆盖,是反映政府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没有“12316”或其他形式的农业信息服务热线的赋值为0,有“12316”或其他形式的农业信息服务热线的赋值为100%。
三、农业经营管理水平
(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
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与耕地总面积的比值,是反映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耕地面积×100%。
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是指单个经营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经营的耕地面积之和。该数据从上级经管部门土地规模经营统计资料中采集。
纯牧业县将该指标权重加入畜禽规模化养殖指标计算。
(九)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
指生猪、肉牛、奶牛、羊、肉鸡、蛋鸡规模化养殖量与其相应养殖总量比值的加权合计,是反映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其中,A为生猪、肉牛、奶牛、羊、肉鸡、蛋鸡规模化养殖场年出(存)栏量分别占其养殖总量的比重,X为生猪、肉牛、奶牛、羊、肉禽、禽蛋产值分别占猪、牛、奶产品、羊、肉禽、禽蛋产值之和的比重,i为畜产品代码。
生猪、羊规模化养殖量是指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100只以上的羊规模化养殖场(户)年出栏生猪或羊的数量。肉牛、奶牛规模化养殖量是指年出栏50头以上的肉牛、年存栏100头以上的奶牛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肉牛、存栏奶牛的数量。肉鸡、蛋鸡规模化养殖量是指年出栏10000只以上的肉鸡、年存栏2000只以上的蛋鸡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肉鸡、存栏蛋鸡的数量。相关数据从上级畜牧部门的行业统计资料中采集。
若示范区无畜禽养殖,将该指标权重加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指标计算。
(十)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
指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面积与水产养殖总面积的比值,是反映现代渔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养殖面积/水产养殖总面积×100%。
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养殖面积是指省级(含)以上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养殖面积之和。相关数据从上级渔业部门的行业统计资料中采集。
若示范区无渔业生产,将该指标权重加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指标计算。
(十一)“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
指该地区获得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量占当地食用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是反映农产品优质、生态、安全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食用农产品总产量×100%。其中,“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无公害农产品产量+绿色食品产量+有机食品产量,无公害农产品产量数据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www.aqsc.gov.cn)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专栏内发布,绿色食品产量和有机食品产量数据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农业部门户网绿色绿色食品子站(www.greenfood.moa.gov.cn)的“统计年报”栏目内和中国绿色食品网(www.greenfood.org.cn)的“统计资料”栏目内发布,示范区可从中采集。食用农产品总产量数据从当地统计年鉴或上级农业(畜牧、水产)部门的行业统计资料中采集。
食用农产品总产量为粮食、油料、甘蔗、甜菜、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水果、茶叶等7类农作物产品产量,肉类、禽蛋、蜂蜜等3类畜产品产量以及水产品总产量之和。
(十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
指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是反映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国际通用指标。计算公式: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
农产品加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副食品加工”等11个大类行业,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扣除“盐加工”小类;饮料制造业,扣除“碳酸饮料制造”和“瓶(罐)装饮用水制造”2个小类;烟草制造业;纺织业,扣除“棉、化纤印染精加工”、“毛染整精加工”和“丝印染精加工”3个小类;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扣除“金属家具制造业”、“塑料家具制造业”和“其他家具制造业”3个中类;造纸及纸制品业;中药饮片加工与中成药制造,由“医药制造业”中的两个小类合并成;橡胶制品业,扣除“轮胎翻新加工”和“再生橡胶制造”2个小类。该数据从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业统计资料中采集。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13-11-13/103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