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普遍规模小、实力弱,缺乏必要的资金、人才和设施装备。单个合作社产品品种少、产量小、供应不稳定,难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对这些问题,要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开展农社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进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农民合作社是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发展壮大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开展农社对接,对于做大做强合作社、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一)开展农社对接是合作社进入流通领域、拓宽发展空间的内在要求。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当前,绝大多数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产品生产,对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水平趟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但在农产品营销方面多数显得有心无力,只能“望市兴叹”,迫切需要拓宽市场发展空间。农社对接开辟了合作社产品进入市场的新途径,推动合作社从简单的产品生产向产后储藏、包装、加工一体化经营转变,提高了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引领带动能力。用群众的话讲就是,合作社正在成为农民看市场的眼睛,听信息的耳朵,跑经营的腿脚。
(二)开展农社对接是促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但要吃得饱,还要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农社对接让农民的“菜园子”走进市民的“菜篮子”,使生产者与消费者面对面,产品质量好不好、消费者买不买账,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经营状况。这就倒逼合作社更加注重消费者需求,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发挥好自我管理、相互监督的独特功能和内生机制,组织成员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开展农社对接是农民分享产后环节利润、拓宽增收渠道的现实选择。尽管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九连快”,但近两年增幅有所放缓。今年上半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9.2%,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3.2个百分点。目前,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两大主要来源。受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农民务工收入难以持续高速增长。要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就必须稳住和加快家庭经营收入增长速度。农社对接不仅可以提高生产者价格,增加经营性收入,同时还能延长产业链条,为成员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增加工资性收入。
(四)开展农社对接是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价格的具体举措。近 年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剧,“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产业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宏观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 活。造成这种波动的原因很多,既有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区域性带来的供应不及时不均衡,也有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生产盲目性。开展农 社对接,合作社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生产规模,跨区域合理布局农产品生产,实现农产品常年均衡供给,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五)开展农社对接是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创产品流通方式的有益探索。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设施落后、交易环节多、周转时间长、损耗大、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据典型调查分析,流通费用占我国农产品消费者价格的20%-25%,远高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开展农社对接,可以减少流通环节、缩短流通时间、降低流通损耗,推动农产品产地和销地的有效联结。目前,我国合作社已有82.8万家,超过1/4的农户入社。随着合作社快速发展和实力增强,合作社普遍在城市开设了直销店,不仅对农产品流通体制和流通方式带来重大变化,而且也会对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稳中有进、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三、进一步明确推进农社对接工作的思路与任务
开 展农社对接,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以强社富民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发展多种类型的直销店为重点,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 扶持,强化指导服务,注重品牌培育,促进合作社联合与合作,着力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市场销售空间,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努力构建销售顺畅、价格平稳、供应均 衡的农产品流通新机制。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以下目标:开展农社对接的合作社超过5万家、覆盖社区超过5万个,农社对接销售收入达到合作社总收入的50%以上,参与农社对接的成员收入增长10%以上,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合作社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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