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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华副部长在全国农社对接现场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0月19日)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农社对接工作的要求,总结交流各地的成效和经验,深化对农社对接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农社对接试点成效显著,各地做法值得认真总结

农 民合作社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产物,是广大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和自愿选择。伴随着合作社快速发展,一些合作社到城市社区设立门店,开展农产品直供直销,探 索出了农社对接这种新的流通方式,成为拓宽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方便市民生活、保障市场供应的重要途径。2012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支持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增加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点。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农业部连续两年把农社对接试点纳入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安排了专项资金。一些地方也采取相应措施,引导和支持合作社在社区开展直供直销。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参加农社对接的合作社达到1.49万家,建立直销店2.3万个,覆盖社区2.7万个,受益人群7500多万人。各地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建立工作机制。一些地方建立了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农业、商务、发改、财政、城管、交通、工商、税务、卫生、环保等多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陕西宝鸡市、北京通州区、河南信阳市等地成立了农社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把农社对接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广东省将农社对接纳入合作社发展规划,制定了直销店建立的具体标准。

(二)加强政策引导。一些地方采取财政、金融、交通、用水、用电等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各地用于农社对接的财政奖补资金达2.5亿元。重庆市拿出930万元,支持合作社建设冷链配送系统。江苏省对设立直销店的合作社给予30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推动合作社联合销售。江苏、安徽、湖北等省引导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建立联合社,打造了“苏合”、“徽润”、“楚合”等销售品牌。目前全国已有合作社联合社5600多家,有594家联合社开展了农社对接。河北、黑龙江、海南、甘肃等13个省份通过联合会开设农产品直销中心。

(四)组织开展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各地通过采取集中学习、现场参观、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的能力。今年以来,各级农业部门举办农社对接培训班近3700期,培训人员40.4万人次。

(五)抓好宣传发动。各地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农社对接的重要作用、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吉林、湖北、安徽等省通过拍摄专题片、开设专栏、建设网站等方式,宣传农社对接的好做法好经验。

各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探索实践了形式多样、功能各异、特色鲜明的农社对接模式,主要有社区菜店、车载市场、高端配送、综合展销店等类型,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农民增加了收入。通过农社对接扩大了农产品销售规模,提高了产品出售价格,比产地价格普遍高10%-20%。二是市民得到了实惠。农社对接减少了中间环节,产品售价普遍低于市场价格,减少了市民的生活消费支出。据调查,直销店的产品价格普遍比市场价低10%-20%,有的甚至低30%。三是合作社实现了发展壮大。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前8个月,全国合作社通过农社对接销售收入达235.7亿元。四是农产品质量实现了可追溯。通过农社对接,市民清楚地知道自己购买的产品是哪家生产者生产的,从而通过市场倒逼机制,有效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农社对接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把农社对接看作是合作社自己的事,给予关注不够。一些社区管理部门片面认为在社区开设直销店,增加了社区管理难度,不愿提供便利条件。二是支持不足。目前缺乏支持农社对接的专项政策,相关扶持资金也分散在不同部门,难以形成合力。尤其在一些大中城市,还存在车辆通行、环境卫生、经营场所等诸多限制。三是合作社能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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