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提高基层推广人员待遇。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保障和完善各级林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 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落实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人员工资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待遇,使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不低 于基层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的平均水平。同时,要将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保险支出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他们的后顾 之忧,为其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提供保障。
14.改善基层推广工作条件。加快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相关资金和政策,为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设办公业务用房,配备办公、检验检 测、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切实改善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条件,提高科技推广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地 方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专门资金,用于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服务设施设备的更新完善。
15.加强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各级政府有关部署,积极争取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持,研究和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在农 业技术推广法的框架下,对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管理体制、岗位设置、上岗条件、职称评聘、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定进行细化和落实,强化林业科技推广 的法律保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靠和运用法律手段,切实维护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试验示范场 所、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不受侵害。要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和政府,以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设、职责履行、人员待遇、经费落实等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各地贯彻实 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的督导检查。
国家林业局
2013年3月27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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