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水利部和财政部在京联合召开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启动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第一、二批重点县建设管理经验,分析当前重点县建设形势,部署第三批重点县建设任务。水利部部长陈雷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只争朝夕的干劲、深入扎实的作风,狠抓重点县建设各项工作,加大管理和科技创新的力度,不断提高农田水利保障水平,为夯实“三农”发展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主持会议,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湖北省副省长赵斌分别介绍了本省重点县建设管理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李国英、胡静林分别代表水利部、财政部与山东、湖北两省政府签署责任书。水利部总规划师周学文出席会议。
陈雷深刻阐述了重点县建设的重要意义。他说,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强调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有利于发挥工程整体效益,大幅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有利于集中连片规模化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提供保障;有利于调动政府、部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农田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重点县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这一利国惠民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陈雷充分肯定了重点县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宝贵经验。他指出,根据中央部署,财政部、水利部2009年6月、2010年7月先后启动了两批共850个重点县建设。重点县建设启动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总体进展顺利,综合效益显著。重点县建设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积累了六点宝贵经验,即领导高度重视,坚持规划指导,多方筹措资金,严格建设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建后管护。
陈雷对继续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第一,准确把握重点县建设的工作重点。要紧紧围绕着力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从当前农田水利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水旱灾害暴露的突出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北方地区要把节水灌溉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和群众用水方便程度。南方丰水地区要把渠系整治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山丘区要以“五小水利”工程为重点,有效提高蓄水抗旱保墒能力。大中型灌区要抓好统筹规划,把骨干工程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建设有效衔接起来,确保同步建设,同步完成,同步受益。
第二,不断加大重点县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在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不断拓宽筹资渠道,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要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方支农涉水资金,集中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形成加快重点县建设的合力,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要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坚持把政府财政补助与农民投资投劳挂钩,不断完善“多筹多补、先干后补、以奖代补”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格局。
第三,切实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一要积极探索适合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管理模式,研究制订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二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管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同时积极推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三要加强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建设秩序,严格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核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制度。四要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建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确保早开工、早完成、早见效、早受益。五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县级财政、水利部门要及时对各完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重点县建设任务完成后,由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六要着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和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坚决防止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对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混乱、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要取消重点县立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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