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做好秋冬种工作,明确了扶持秋冬种生产的政策措施。近日,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对这些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一、加大补贴政策力度,稳定秋冬种面积
(一)继续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实施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加快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带动良种繁育和品种更新换代,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改善品质。
对小麦的良种补贴继续覆盖所有种植区域。小麦良种补贴为种一亩补一亩,标准为每亩10元。补贴可采取统一招标、差价购种方式,也可直接向农民发放现金,具体由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长江流域10省(市)及河南、陕西部分地区继续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补贴采取直接向农民发放现金方式,农民根据农业部门推荐的品种自主选择和购买。
扩大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规模。按照《全国马铃薯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优先选择种薯生产基地和马铃薯主产区进行原种生产补贴。补贴用于原种生产、一级二级种薯扩繁,每亩分别补贴500元、100元,利用微型薯生产原种的补贴对象是企业和单位,利用原种生产脱毒种薯的补贴对象是农民,具体补贴方式本着让种植农民得实惠的原则,由项目省(区、市)自行确定。
良种补贴资金一般采取年初预拨的方式下拨各地,在春耕前兑付到农民手中,采取村级公示制、县乡档案管理制,实行阳光操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国家从2004年起开始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农业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农机化发展进程。目前,政策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补贴对象为购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农机具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等。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优先补贴符合国家规定优选条件和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民,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目前补贴机具品种有12大类38小类的128个品目。补贴标准是全国总体上执行30%的补贴比例,血疫防区“以机代牛” 和汶川地震重灾区县补贴比例为50%;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根据实际需要,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等机具补贴限额为12万元。下一步将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适当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检查。
(三)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对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目的是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促进农民增收。这项政策从2004年开始实施。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采取年初预拨的方式,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在春耕前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2010将继续实行粮食直补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为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引起的种粮成本增加、稳定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从2006年起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上涨情况,相应地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今年国家开始实施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确定每年农资综合补贴的规模,合理弥补农民种粮的农资增支,保护农民利益。2009年平均每亩粮食中央补贴47元。从明年开始,补贴资金兑付采取当年补上年的办法,在春耕前将补贴落实到户,具体补贴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粮食生产、有利于保持农村稳定以及简便易行、提高效率等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补贴发放办法。
二、继续加强宏观调控,保持粮食市场稳定
(一)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利于稳定粮食市场价格、稳定农民收入预期、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在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粮食供求、市场价格、成本收益、宏观调控等因素,2010年小麦各品种最低收购价每市斤均提高3分钱,其中,白小麦每市斤提高到0.9元,红麦和混合麦每市斤提高到0.86元。同时适当提高稻谷特别是优质稻最低收购价格,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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