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5日刊登题为《用一度电,最高竟收60元———电力企业争利致重庆3万农民受困》一文,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网民表示,从1998年到2001年,一场关于同网同价、同电同价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整整开展了4年之久。国家投入了大批财政资金、国有银行投放了一批贷款,解决广大农村农民用电贵、用电不安全的问题。却没想到时至今日,重庆竟然还有3万多农民没有实行农村电网改造,仍然承担着一度61.9元的天价电费。
网民谴责电企争利农民遭殃
许多网民痛斥两家电企为争夺私利,而将3万多农民的利益置之度外。
网民“川老夫子”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帖指责道:“作为企业,重庆市电力公司和阳石电力公司应该承担起电网改造的责任,但他们却是‘吃肉不吐骨头’,不但不履职,问题曝光之后,还相互指责、推卸责任。”
作者吴睿鸫在《济南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电企“打架”,农民遭殃,一方面表明企业利益绑架了可怜的农民兄弟,更为重要的是,也表明了企业为了争取小集团私利,放弃了企业起码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从而直接损害到老百姓的利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越来越成为人们衡量一个企业优劣的重要标杆。但是,民众也不能对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抱有任何幻想。因为,尤其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国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及制度设计方面,还很不健全和完善,一些企业社会的责任意识还很薄弱。
新浪博客博主“落叶飘飞”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作用日益强大,其一举一动对所在地区都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作为一个“社会公民”,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还应该关注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相关群体及整个社会的利益。进行农村电网改造,能够切实改善农村用电环境,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我国政府大力推动的一项民心工程。重庆电力公司和阳石电力公司如果能从各自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角度看问题,是不难达成妥协方案的。
政府是“天价电”第一责任人
网友“马龙生”认为,从深层意义上看,作为生活、生产的必需品,其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毫无疑问应该是当地政府。形成“1度电60元”的直接原因,是两家电力公司从经营角度相互扯皮造成的,但问题在于,当地政府在两家电力企业没完没了的扯皮中,到底做了什么?如果确实做了协调,为何如此没有效率?网友认为,第一责任人不应成了“最没有责任的人”。
新浪博主余丰慧在博客里指出,造成3万农民使用天价电不仅仅是两家电力企业利益争夺所致,地方政府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时,农电网改造被当作了惠及广大农民的一项政治任务,不知道当地政府是如何落实和执行的,竟打了折扣留了死角。不明白,农电网改造进行了多次验收,不知当时是怎样验收的,为何竟然遗漏了3万农民?两个电力企业为了利益而纷争,我不相信当地政府调解不了、处理不了,是否存在保护当地企业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博主发出一系列质疑的追问。
余丰慧认为,这起事件不仅暴露了国有电力公司的社会责任缺失以及地方电力企业对农民的搜刮,更说明了地方政府对农民利益的漠视。
“希望有关部门对国家这么多年出台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和检查,防止出现类似重庆3万农民的情况。”博主认为,类似的国家农电网改造的死角事件,在全国还存在不少。
农电发展要靠政府调控和投入
长江商报一篇署名“银玉芝”的评论指出,从3万多农民承受“天价电”可以显见,开始了近10年的农网改造,居然在重庆部分农村依旧迟迟未能展开;不仅如此,根据整体规划,要到2012年才实现农村电网的全部改造。近10年来,农网改造在重庆一些地方居然没有实质进展,农民用电之贵、电压之低、安全隐患,无人理会,到底谁该负责?
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和社会公平秩序维护者,面对重庆3万多农民电费畸高的凄然,面对垄断国企置民生于不顾的蛮横,理当站出来。而约束这些垄断型国企的贪婪和冷血,最有力最高效的方式,莫过于在对国企领导政绩的考核标准中,增加其执行国家农网改造政策的进度、效率等指标。如此,才能驱动自上而下的积极性。诚然,在现有体制下,即便如此,能否遏制垄断型国企逐利,依旧不乐观。但至少,这是政府能做和该做的,否则,就是纵容电网企业,是公共服务不力的耻上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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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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