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依法管理,准确定位。农民合作组织应逐步纳入法制轨道,依法管理。在“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基础上,应定位于"民办、公助、党领导",把党组织建立在合作组织内,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鼓励大学生到合作组织就业,把合作组织内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列于民办事业范畴,从事社会公共事业,政府财政给予技术人员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让技术人员全心全力为农民服务,确保农业合作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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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09-21/94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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