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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及政策走向




  1.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公平对待、一视同仁是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根本要求,要以实现农民工“就业有技能、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养老有保险、维权有手段、居住有其屋”为目标,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农民工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制度,建立覆盖全体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障制度,尽快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确保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前,金融危机不仅造成一部分农民工失去工作而返乡,而且由于企业开工不足、工资明显下降,仍留在就业地的农民工的家庭生活也受到很大冲击。在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的同时,要建立留城农民工特殊困难救助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在就业、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遭遇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政府对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关怀,积极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2.积极推进农民市民化。农民工渴望长期留在城镇工作和生活,农民工向市民转化是大势所趋。目前,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超过1亿人,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力量。他们对土地的情结弱化,务农意愿低,向往城市文明生活,渴望成为城市“新市民 ”。从长期趋势看,大量的流动人口终将会融入城镇社会。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亿万农民工的意愿,改革户籍制度,降低进城农民落户的门槛,逐步形成城乡居民身份统一、机会均等、权利平等的社会管理制度,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融入城市。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决不能走一些国家那种大量失地农民进城沦为城市贫民的道路。由于农民工相当一部分就业处于不稳定状态,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对他们的覆盖率很低,农民进城就业会经历一个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过程。“家中有地,进退有据”。在家乡有一块承包地,仍然是农民工维持生计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充分认识土地对农民生活保障的特殊重要性,充分估计今后我国经济增长可能出现波动的风险,当农民在城市里的根没有扎下去前,不能轻易拔掉农村承包土地这个根。这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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