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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上海提出实施意见




  (七)逐步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大培训投入和培训强度,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农民致富本领和非农就业能力。加大对农民创业的扶持力度,扶持各类农民创业组织,发展家庭手工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注重纯农户和低收入农户非农就业,提高就业水平,实现稳定就业;创新体制机制,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权,广开增收渠道,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继续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六、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农村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健全本市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服务、监督作用。进一步理顺和加强区县、乡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涉农区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并建立健全农村工作综合机构;涉农乡镇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政府要配备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落实工作机构并切实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加大对具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优秀干部的选拔力度,配好配强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方面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调查研究、政策配套和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区县、乡镇党委每年要定期研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并向党代会或全委会报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切实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为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打好基础。创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进一步深化城乡结对帮扶活动,探索富民强村的长效机制。明确村级组织的功能定位,充分尊重和保障村级组织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的权利,建立精简高效的村级组织,实行村级公益性岗位定员定岗、竞争上岗,切实加强村级社区公共服务和为农综合服务,夯实村级组织经济基础,规范村级组织行为,促进村级经济和村级组织健康发展。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优秀回乡青年中选拔村干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和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乡镇公务员到村挂职锻炼,推进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入村大学生创业基金,鼓励扶持创业,继续实施农村人才回乡计划。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加强自强不息精神、艰苦奋斗作风教育,增强他们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村的本领。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发展党员新机制,增强党员意识,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队伍。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补贴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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