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是第6个国家扶贫日。就在扶贫日前夕传来消息,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给了三位在扶贫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经济学家,由此可见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在全球所受到的关注度。
扶贫工作在中国,同样意义重大。中国是典型的“大国小农”,受气候、地理条件等多样性影响,农业生产形成千千万万个独特的小产区,其农产品品质、成长周期都不尽一致,相配套的流通渠道链条过长、成本过高。
相关数据显示,国内果蔬等农产品流通损耗率在20%左右,而国外发达国家则可以控制在5%以内。这意味着,我国的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要为这种漫长的交易链条,支付出相当于国外4倍的成本。而近年来,国内农产品电商的迅速发展,有效降低了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其特点是“短链化”,即省略了传统农货流通中的若干中间环节,直接将广泛的消费者与广泛的生产者连接起来。这种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对于贫困地区减贫也有着积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了特色产业扶贫的脱贫举措,决定也专门提出要实施“电商扶贫工程”。贫困地区抓紧国家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契机,将电子商务视为促进贫困地区减贫发展的重要机遇,探索将电子商务与农村特色产业扶贫结合起来,推动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形成了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农产品电商+特色产业”扶贫道路。
实际上,中国农村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优势明显,为实施电商扶贫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优质载体。“特色产业+电商”在贫困地区呈现渗透、扩散、融合态势,为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引擎。
近年来,贫困地区集中力量进行特色产业开发扶贫,“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形成一批特色产业,为了实现特色产业的稳定发展,贫困地区把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起来。有数据显示,几乎所有贫困县都开展了电子商务,大部分贫困县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途径。根据电商平台拼多多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注册商家超过14万家,年订单总额达162亿元,经营类目以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为主,预计带动当地物流、运营、农产品加工等新增就业岗位超过30万个。
农产品电商带动脱贫发挥显著作用。贫困县农产品电商交易额逐年增加,在农产品交易总额中的占比也以较高增速提升。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贫困地区引导电商减贫,也要考虑到小农户的接受度问题。英国学者斯科特曾经提出来,在“安全第一”的生存伦理下,农民追求的不是收入的最大化,而是较低的风险分配与较高的生存保障。
因此,这项工程中来自新农人也就是新兴职业农民的带动必不可缺。通过新型经营主体的脱贫带动,激发更多小农主体参与。一个积极趋势是,从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农民合作社带动脱贫人数均逐年上升。不少创业者,过去自己种植农特产品,后来成立合作社开网店,不仅自己脱贫,还带动多个贫困家庭就业增收。
而更为关键的是,通过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为乡村产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一个新突破口。近年来,也有不少电商平台主动参与农村地区减贫工作,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例如,电商企业拼多多提出“人才本地化、产业本地化、利益本地化”的策略,并通过“多多大学”和“新农人返乡体系”,带动有能力的、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人返乡创业,2018年,拼多多平台累计带动18390名新农人,其中超过1.1万名为返乡人才。
整体来看,发展农产品电商特色产业扶贫是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一是打破资金和地域的限制,增加农民增收致富门路;二是降低农民生产成本、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强特色农产品的品牌推广力度,推动农产品营销;三是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倒逼农业生产标准化,促进农产品经营规模化、提升农民组织化。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农产品电商是贫困地区拓展扶贫路径的新的探索,但它毕竟还是一个新生事物,现实中仍面临着诸多挑战。首先是如何在市场中竞胜的问题——贫困地区的电商和关联的特色农业产业如何克服自身的不足,在竞争中胜出?其次,电商特色产业扶贫虽然有利于农民在自家门口就业,但“村村冒烟”的做法难以形成规模集聚效应,一个普通村庄中能够吸纳的产品资源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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