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艳玲)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统一实施建档挂牌保护,培育创建最美古镇20个、最美古村落100个。
古镇古村落是指历史文物丰富、历史建筑成片、保留传统格局风貌的镇和村。《意见》提出,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利用;改善环境、有机更新;活态传承、突出特色”三大基本原则做好保护工作,以传承乡土文化、彰显巴蜀特色、促进利用发展为方向,加大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力度,切实让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成为“乡愁”守望地。
如何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意见》明确了9大主要任务,包括摸清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家底,加强管理和保护修缮,提升农房品质和乡村风貌,开展“最美古镇古村落”创建行动等。《意见》要求开展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普查建档,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古镇古村落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支持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民居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四川古民居保护名录”和档案数据库;开展全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相关研究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建设管控措施。
在支持政策上,《意见》从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给予保障。在资金上,《意见》要求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物保护、传统村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现有政策资金,支持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整合相关资金和政策,对培育创建成效显著的“最美古镇古村落”进行支持,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加强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等对古镇古村落的支持力度,积极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展示服务、文化旅游等设施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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