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是草案三审稿的另一亮点。草案新增了两项规定,一是规定承包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三审稿结构合理,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基本成熟,应尽早出台。
“草案经过两次修改完善,已经基本成熟,同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刘修文委员认为,草案三审稿紧紧围绕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条主线,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适应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符合现阶段的农村实际。
“我完全赞成,建议尽快出台。”罗保铭委员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修法,对试点成功经验和改革成果予以固化,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法律保证。
2018年12月29日,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自此,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演进史翻开新的一页。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宝玉认为,“这次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新法落地,将会有哪些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巡视员孙邦群表示,一方面,要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的后续工作,确保给农民颁铁证、确实权;另一方面,要出台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的具体办法,规范工商资本使用农地的行为。
“2019年,农业农村部拟抓好两项工作。”孙邦群补充道,“一是会同全国人大等相关部门研究,就新法的重点条款出台法律释义,让从事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党政领导学通弄懂;二是通过多种媒介方式宣传普法,争取做到家喻户晓,让老百姓能够按照新法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绘图: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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