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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时代新约建幸福家园


立时代新约建幸福家园

  陈永蓉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简称“民约”)对激发城乡社会活力、凝聚群众创造伟力、培育城乡发展动力,推动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中央和国家机关七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监督落实和组织领导五个方面提出工作的基本规范和具体要求,这是新时代基层治理和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阐明工作的总体要求。《意见》从指导思想、具体路径、价值导向、基本底蕴四方面提出工作总体要求,即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路径是党的领导、合法合规、发扬民主;价值导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底蕴是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总体要求充分彰显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特别是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方针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实现传承性民约的创造转化和建构性民约的创新发展指明方向。

  《意见》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党对民约工作的全面领导。贯通《意见》的核心要旨,就是紧紧围绕“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造性提出党领导民约工作的具体举措。总体要求方面,党组织要保证正确方向;制定程序和监督落实方面,基层党组织与政府、村(社区)党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要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组织领导方面,明确基层党组织和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民政部门应该牵头协调。

  《意见》突出自治特色,系统设计多元协同的程序规则。《意见》首句即定性民约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在立约方面,确立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和备案公布等关键步骤,明确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和基层自治组织的相关职责,依托村(居)民会议拓展协商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融通渠道;监督落实方面,强调发挥村(居)“两委”成员、新乡贤和群众性组织的协同作用,重在教育养成,促使自觉遵守,不得滥用强制处罚,避免简单以罚代教等。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充盈民约内涵,实现良法善治。《意见》精准聚焦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靠要”、懒汉行为等群众痛点,聚焦侵犯妇女权益、黄赌毒、涉黑涉恶等群众权益保障难点,聚焦人民群众追求更加美好生活重点,提出民约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推动民约内化为群众精神追求,外化为群众自觉行动,共建共享和谐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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