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不除草反伤苗经销商因“失职”认罚 农村新报讯 3日,仙桃西流河工商所接到市局12315中心转办的一起投诉,投诉人彭先生称其于3月中旬在西流河某渔药经营店购买了价值405元的除草剂,用于莲藕池除浮萍,但使用后浮萍未见减少,荷叶却大面积死亡,使其无法正常抽取藕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其多次要求商家赔偿未果,希望工商部门出面调处。
经了解,彭先生在购买除草剂时,由于该店经营者的疏忽,未对该除草剂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导致彭先生在使用除草剂时,用药不当,这才出现浮萍未除,荷叶却死的情况。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该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对销售的除草剂使用要求、注意事项尽到提醒说明的义务。经调解,经营者表示愿意赔偿3000元给消费者。彭先生接受了此调解结果。(上官晓敏)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6-05-19/195507.html
上一篇 : 燕窝镇千亩玉米将全程机械化
下一篇 :图文:小县办大交通 助力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