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一农资店“瞎卖”除草剂赔了上十万 农村新报讯 “太谢谢你们了!”10月30日上午,嘉鱼县潘家湾工商所办公室中来了一群菜农。他们是来感谢该所为他们挽回了9.638万元损失的。
10月13日,该镇的数十户农户犹如遭到了惊天打击:自己地里的包菜前三天出现枯叶、烧芯现象,两天后就出现大面积枯死。这让他们忙活半年的努力都付之东流。
农户们说,他们几乎都是在前四天使用了镇上某农资店购买的“苯磺隆”除草剂之后出现的这种现象,于是农户们纷纷集体去找该店桑姓老板讨要说法,但老板对大家的诉求不予理会,农户们在今年收成无望、寻赔无门的绝境下向嘉鱼工商局进行了集体投诉。
嘉鱼县工商局在接到投诉后,立刻责令消保分局和潘家湾工商所联合进行调查。消保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潘家湾镇该店对“苯磺隆”除草剂进行了产品质量抽检,潘家湾工商所执法人员马上联系了数十位投诉农户与该店的负责人详细了解情况。
经过调查,该店的”苯磺隆”除草剂抽检显示产品质量不存在问题,但农资店因为自身对销售的“苯磺隆”除草剂产品性能不了解,误将本该用于小麦防治阔叶杂草的除草剂卖给了农户用在防治尖叶杂草地里,导致了农户施药后包菜立即枯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的规定,该店应承担责任。
在查清原因后,该所执法人员对每位农户的实际受损面积进行了丈量登记,并通过走访查询,实际测算,询问摸底等流程核定包菜亩赔标准。并召集农户和桑姓老板对农户受损面积和亩赔标准进行磋商,并且对经双方认可的受损面积及赔偿金额进行登记造册和签字确认,最终确定以1500-1700元/亩的标准赔偿。
经核实,本案共涉及农户15户,农作物受损面积共计60.6亩。共为农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638万元。目前,赔偿金额已全部到位。(上官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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