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2015,种业农机圈那些引人关注的事 农村新报讯 小编的话:
新《种子法》正式颁布出台、现代种业发展写入“十三五”规划、国家南繁基地规划出台......2015年,种业新政层出。
购机补贴政策调整和创新、农机租赁获得更多金融支持、农机排放“国二”升“国三”......2015年,农机化快车换挡提速。
民族种业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种业改革涉入深水区,农机现代化、社会化服务正走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之路。前途漫漫,任重而道远。2016,让我们携手并肩,跨难攻坚,相信经过366个汗水浸染的日子后,等待着我们的,将是一份别样的惊喜。
新《种子法》正式颁布出台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种子法》修订案。新《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种子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种业向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新《种子法》共十章、九十四条,其中,新增新品种保护、扶持措施两章,并将原法种子生产、种子经营、种子使用三章合并为种子生产经营一章,将原种子质量、种子行政管理两章合并为种子监督管理一章。新《种子法》集中体现了三大立法指导思想:一是鼓励创新发展,深化种业体制改革;二是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发展现代种业写入“十三五”规划建议
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于11月3日发布,发展现代种业被写入“十三五”规划建议。
“十三五”规划建议强调,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不能忘了种业。民族种业正在处于市场化改革的攻坚期,正在逐步与国际种业接轨。发展现代种业被写入“十三五”规划建议,给我国民族种业腾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农机租赁获得更多金融支持
2015年9月7日和8日,国务院办公厅连发两份文件——《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助推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发展。对于备受农机行业关注的租赁农机可否享受购机补贴问题,文件首次提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此外,这两份文件还提出,要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等。
购机补贴政策调整和创新
在2015年农财两部发布的 《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我国购机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范围和流程等方面作了不少调整和创新。如补贴对象从“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大到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范围由2014年175个品目压缩到137个品目,补贴品类向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集中;补贴流程更简便信息更公开,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农民申领奔波的次数。
明确“事企脱钩”标准
推进种业科研改革
2015年5月15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种业“事企脱钩”的通知》,明确脱钩标准,要求产权明晰、股权多元、权责明确。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2015年底前必须实现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为此,农业部于2015年5月发布《通知》,加快推进种业“事企脱钩”。“脱钩”期限将至,据了解截至10月底,全国纳入脱钩范围的种子企业中半数已完成脱钩,山西、安徽、广西、四川、贵州、宁夏、江西、云南、陕西等9省区已全部完成脱钩工作,全国纳入脱钩范围的156家种子企业中,76家已完成与其科研单位脱钩。部分科研单位已停止所办企业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底前将予以注销;其余未脱钩种子企业已制定脱钩方案,正按有关程序报批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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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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