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振华
生态畜牧业作为一项惠民生、解民忧、帮民富、助民乐的畜牧业“升级换代版”,无论是对人类生态环境的保护,还是对畜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对促进国家发展环保民生经济的整体战略谋划,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众所周知,传统畜牧业经过几千年的漫长发展仍然处于原始的“作坊式”操作状态,在人口日益膨胀、土地可用面积日益萎缩的现实制约下,如果一味地停留在落后的放任自流状态,环境污染便会不可避免,人们健康将会受到潜在危害。比如,现在大多数农村和城乡结合区域的牲畜饲养业,无论对牲畜粪便的处理,还是对病死牲畜的处理,都还在“自生自灭式”原始处理,一方面造成饲养区域恶臭刺鼻,一方面污染了地下水源,甚至会造成疫病蔓延,后果不言而喻。因此,如何避免传统畜牧业给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需要全社会引起高度重视。当前影响我国畜牧业稳定、和谐、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都属于生态系统失衡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生态化途经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
回头来看,针对传统畜牧业带来的诸多危害,国家实时提出了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构想,并出台了助推生态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生态畜牧业正在全国兴起,但需要看到的是,这一现代新兴环保产业还仅仅停留在起步阶段,要走的路依然漫长,要解决的问题依然众多。事实上,生态畜牧业是一个以生态文明为指导思想的产业,是大农业领域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而规划创意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畜牧业前连生态种植农业,后连生态化农产品加工业,由绿色低碳服务业渗透其中,是将生态文明贯穿于产业链各环节的产业体系。
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笔者认为,发展生态畜牧业需要上升到政治高度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做到以多维度、多视角的思维方式,从源头为发展生态畜牧业保驾护航。一方面,建立健全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政策体系,做到从财政资金帮扶、金融综合服务、免疫税费减免、产品优先销售、品牌优先注册等多条途径上,给发展生态畜牧业开辟出“绿色通道”和“快捷通道”,打通制约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瓶颈”。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法律体系,消除发展生态畜牧业的地域盲区。无规矩难成方圆,在发展生态畜牧业上同样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对于依赖传统畜牧业造成环境破坏和人们健康受损的行为,要出台严厉的法律给予惩治,消除养殖户的侥幸心理,从法律上促使其生产转向生态发展方向,为生态畜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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