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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防疫、检疫等监管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阳光执法,加快无疫区建设工作,近日,山东省高唐县根据聊城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在动物规模养殖场加挂监管公示牌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120家动物规模养殖场加挂监管公示牌。公示牌上必须明确标明养殖场规模、养殖种类、监管兽医、联系电话等。

    养殖场防疫虽然有规定兽医监管,但有时仍显力度不足,群众监督也很有必要。然而群众监督也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只是喊喊口号了事。

    高唐县给每个规模养殖场加挂监管牌的做法可圈可点。监管牌上虽然只有短短几行字,却让群众清楚地知道应该去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发现违规情况怎么处理等等。

    这一方面显示出了该县对其执法的信心,敢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敢于将执法情况暴露于“阳光”之下。另一方面也显示出该县对养殖场和消费者的责任心,加大监督力度,让养殖场更谨慎,还群众予知情权。

    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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