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畜禽饲养管理。根据不同畜禽的不同生长阶段,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畜禽的机体抵抗能力,防止畜禽发生疾病,减少用药机会。
二、加强兽医卫生管理。搞好圈舍卫生,改善畜禽的生存环境。要及时清除和处理粪便、更换垫草、清洁圈舍、定期消毒,保持畜体卫生,畜禽饲养场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其选址、设计应选择无工业污染、环境安静之处,防止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对畜禽的侵害,其建设要标准化设计和施工,做到地面硬化、粪便易除、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能防暑防寒。
三、预防畜禽发生疾病。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使用科学的免疫程序、用药程序、消毒程序、病畜禽处理程序,搞好消毒、驱虫等工作。防止畜禽发生疫病,确保畜禽及产品健康安全、无残留。
四、及时淘汰患病畜禽。一旦畜禽发病,要及早淘汰畜禽。必要时可添加作用强、代谢快、毒副作用小,残留最低的非人用药品和添加剂,或以生物学制剂作为治病的药品,控制畜禽疾病的发生发展。发生传染病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以防疫情扩散。
五、兽医指导规范用药。确有疾病发生时,治疗用药要在兽医人员指导下规范使用,不得私自用药。用药必须有兽医的处方,处方上的每种药必须标明休药期,饲养过程的用药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六、使用安全无毒药物。在治疗过程中,要做到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对症下药、适度用药,只能使用通过认证的兽药,避免产生药物残留和中毒等不良反应。尽量使用高效、低毒、无公害、无残留的“绿色兽药”,不得滥用。
七、切勿使用禁用药物。如:已烯雌酚、盐酸克伦特罗和氯霉素等,不得将人畜共用的抗菌药物作饲料添加剂使用,宰前按规定停药。对允许使用的药物要按要求使用,并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
八、正确使用畜禽饲料。要按照不同畜禽、不同的生长阶段,正确使用畜禽饲料。要饲喂“绿色饲料”,保证原料安全,要保证所选作饲料的作物无残毒。要应用微生态制剂、低聚糖、酶制剂、酸制剂、防腐剂、中草药等绿色添加剂。不应将含药的前、中期饲料错用于动物饲养后期,不得将成药或原药膏拌料使用,不得在饲料中自行再添加药物或含药饲料添加物。
九、定期进行药残监测。在饲养畜禽的整个过程中,要定期对水样、饲料、畜禽粪便、血样及有关样品进行药物残留监测,及时掌握用药情况,以便正确采取措施,控制药物残留。
十、按时停止使用药物。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根据药物及其停药期的不同,在畜禽出栏或屠宰前,或其产品上市前及时停药,以避免残留药物污染畜禽及其产品,进而影响人体健康。
另外,在实际生产中要做到:畜禽免疫注射死苗7天后无并发症才能屠宰食用,免疫注射活苗21天后无并发症才能屠宰食用;应用抗生素,磺胺药治疗疾病的畜禽,其肉、奶在停药3天以上才能食用;如喂含砷饲料,其肉、奶要停喂5天以上才可食用。
王成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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