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潜山县,2011年乡村整治一开始就提出“四个不”原则。政府主导但不包办,百姓100%签字,乡村整治才能动手。对百姓自主权的尊重,让潜山县的农村整治走上了一条经济适用的道路,7700多户农家面貌焕然一新,县级财政投入只占3.19%。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乡村整治的核心就要让村民当家。
乡村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改变农村面貌、优化农村环境的惠民工程,可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政府包办,让乡村整治规划部门闭门造车,套用城市建设的模式来建设乡村,造成了千村一面,让乡村从此失去个性。
众所周知,不同的村庄有不同的自然环境和人文传统,每个村庄都是特有文化的展示。乡村整治留着个性不仅要考虑村庄的自然环境和人文传统,更重要的是尊重广大村民的意愿,让村民当家。这是因为自己村庄的特点、自然环境和人文传统,住村的村民最清楚,乡村整治让村民当家就能因地制宜,因村而异,建成村民心中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村庄整治建设充分尊重农民民主权利,投入、建设、管理的主体是农民,做到农民的事自己办。不仅让政府投资少,而且还让国家的支农项目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避免了撒胡椒面、吃力不讨好的问题。乡村整治的有益启示在于:村民需要什么,政府才能建什么。
(李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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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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