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阎红玉
今年,吉林省创新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推进关键环节,每户农民将可购买两台补贴农机。这种方式将使这一强农惠农政策更加实实在在地为实现吉林省粮食生产迈上700亿斤阶段水平提供坚实的物质装备支撑。
该省今年相关政策具体规定了几个执行原则。一是补贴优先。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申请购买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机四种产品之一的,均可享受到补贴。二是数量放宽。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由去年的不超过1台套放宽到购买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超过2台;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由去年的不超过3台套放宽到购买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超过8台。其他机具的购置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是资金下放试点。在东辽县进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县级结算试点,并探索简化程序、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运行机制。
今年吉林省补贴的农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10大类、26个小类、66个品目、6000多种型号的产品。中央财政预拨吉林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亿元已经到位。吉林省财政将安排预算资金1.1亿元,在全省全面实施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
2004年至2011年8年间,吉林省累计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395亿元,投入省级财政示范区建设和推广专项资金5.7亿元,带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90多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36万余台(套),受益农户达33万多户,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据了解,到2011年末,吉林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355万千瓦,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前的2003年增长91%;2011年底全省玉米收获机保有量达到了9600台,年均增长达到161%;全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8年的增幅远远超过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前农机化发展50年的总水平。水稻机械插秧和收获水平分别达到51.3%和65%,年均提高4.8和7.5个百分点,水稻机插已步入全国领先水平;玉米机收从无到有,机械收获水平达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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