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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保障水平将更“高”更“广”


    本报讯(记者 刘强) 2月27日,在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青透露:2011年,我国新农合制度取得新的进展,突出表现在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保障范围的进一步扩大。2012年,我国新农合将继续在“高”、“广”两方面着力。

    2011年,全国新农合参合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7%,全年受益13.15亿人次。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

    同时,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11年底,提高儿童先心病、急性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已在全国普遍推开。辽宁、江苏、山东等13个省份新增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开了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等病种的补偿保障试点工作。2011年,全国共救治白血病患儿7200余名、先心病患儿2.26万余名。2011年8~12月,在新增试点病种中,全国共有7.3万余名终末期肾病患者、4.9万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3万名乳腺癌患者、8300余名宫颈癌患者、2万余名耐药肺结核患者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范围。

    2012年,全国新农合参合率将继续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同时,提高新农合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力争使相关病种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在1/3的地区,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12类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治疗保障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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