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从1995年开始就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比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前了10年。目前,绿色食品标准已有170多个,包括生产环境准则、各种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准则、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农产品标准、加工食品标准、抽样检验准则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准则等。绿色食品标准比相应的食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严:它规定了更多的食品安全项目,标准中规定的指标值更为严格,标准水平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标准的水平。
农业生态环境要求很严
大气:产地周围5公里内或上风向20公里内有工业废气排放,或3公里内有燃煤烟气排放的,就须着重监测,不得污染农作物;
灌溉用水:只允许用地表水或地下水,而且有水质要求,不允许污水灌溉;
农田:如在生活垃圾或工业、医疗废弃物填埋场附近,附近有污水排放,或邻近有害元素的矿区,如铅矿、汞矿、镉矿、砷矿以及放射矿等,都要着重监测,一旦不符合绿色食品环境标准,不允许生产绿色食品。
农业投入品使用严于国家标准
农药使用:(1)国家规定一些剧毒高毒农药禁止用于蔬菜、水果、茶叶,而绿色食品标准规定禁用于所有农作物,如甲拌磷、克百威、涕灭威等;(2)任何准用的化学合成农药在作物生长期内只准使用一次,不准重复多次使用;即使允许使用的农药,也要保证安全间隔期,才能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中农残要求。
肥料使用:除国家规定外,绿色食品标准还规定,(1)禁用硝态氮肥,最常用又便宜的是硝酸铵,还有硝酸钾、硝酸钠等,防止作物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积累,尤其在开花期和结果期;(2)同时使用有机肥和化肥的,有机氮含量应高于无机氮,有机肥用量远大于化肥用量,以防止土壤板结,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3)农家肥应发酵腐熟,防止病菌、虫卵滋生,以免过多使用农药,污染农作物,保证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饲料使用(包括鱼用饵料):应达到绿色食品标准规定,表现为,(1)禁用转基因饲料(如转基因的玉米、油菜籽及其秸秆等);(2)禁止在高能量饲料中添加工业合成油脂(如矿物油、石油裂解烃、肥皂生产的脂肪酸副产品等)和畜禽粪便;(3)禁用哺乳动物为原料的饲料喂养牛等反刍动物。
兽药使用(包括渔药):除国家规定禁用的40种兽药外,绿色食品标准还规定,(1)禁用磺胺类、有机磷类、喹诺酮类等兽药,允许使用的兽药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休药期后屠宰或挤奶,保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规定;(2)还规定了畜禽饲养、屠宰加工和水产养殖的卫生要求,保证畜禽、水产和蜂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绿色食品的畜禽产品是经过从饲养到屠宰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
食品添加剂使用:在国家允许使用的品种中还禁用以下三类,(1)人体内不易降解,会造成积累,如作为甜味剂的糖精、甜蜜素,作为防腐剂的苯甲酸钠等;(2)对人体有害或害处尚有争议的,如生产肉制品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3)仅为改善感官而添加的,如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糖类的二氧化钛以及其他食品中的化学合成色素等。以上三类,国家标准规定了使用限量,在现有科技水平上认为是安全的。但绿色食品基于可由确认无害的或危害更小的同类添加剂代替,而加以禁用,如糖精、甜蜜素可用蔗糖代替,或无需改观感官,如不加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钛和化学合成色素等。
最终产品:绿色食品标准还规定了最终产品标准。食品中的安全项目主要是农业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及其代谢毒素,绿色食品标准对这些安全项目作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要求。例如,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加工食品中检验大肠杆菌都为阴性。为此,采取生产车间消毒、人员穿戴消毒服装、双层密封窗、灭菌空气交换、无菌包装等措施,以及贮存和运输不发生破袋等,要求规范生产,保证食品不受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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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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